委托单位:(略) | ||||
项目名称 | **港**港区新港作业区粮食物流中心码头疏浚弃土 | |||
项目编号 | (略) | |||
转让方 | (略) | |||
转让(略) | 批准机构:**市长江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略) | 截止时间:(略)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
标的预展 |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
二、预展地点: | ||||
转让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0.5元/吨 。 | |||
标的基本情况 | 一、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三、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资产评估值 | 30元/吨起,详见资产拍卖详细清单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市公共**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略),**市公共*(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30(略),详见资产拍卖详细清单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确认 |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及需缴纳费用清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交易服务费、公证费、处置物品价款等),处置物品(略)。 二、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略),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略) | |||
其他条件 |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买方须在收到提货通知后30天内,搬清现场标的资产,并打扫干净。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略)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市公共**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略),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略),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略) 四、(略): 1、受让方(略),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市公共**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 4、知情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 3、转让方(略)。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略)(其他竞(略),本项(略)),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略),取消(略),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如竞拍成功,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国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下发(略)告材料附件进行公告。如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书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向其主张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此产生的两次拍卖之间的差额。 二、意向受让方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略):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略) 2、进入公开竞(略),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略) 4、其他不遵守(略)。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略)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本项目由**省**市**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公证,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19]707号文件,受让方须缴纳公证费 1000元。 六、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市公共**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须在竞价前向**市公共**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略)。 七、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八、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九、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徐成 | ||
联系电话 | (略) | |||
联系地址 | **市迎春西路666号 | |||
**市公共**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女士 | ||
联系电话 | (略) | |||
联系地址 | **市高港区**大道188号 | |||
报名端口 | (略):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