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毓秀公司2024年度绿化零星维修等劳务项目【小额工程】
2、预算金额:(略)
3、最高限价=控制价(毓秀公司2024年度绿化零星维修等劳务项目【小额工程】)*[1-22%(下浮率)],投标人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即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 22%);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注:报价时只需报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以报价最高下浮率中标。)
4、招标范围:毓秀公司2024年度绿化零星维修等劳务项目【小额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各项工程量清单内容,苗木价参考本次附件内容。服务内容为毓秀公司2024年度绿化零星维修等劳务项目【小额工程】,(略)
5、服务期限:(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被选取单位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的企业或绿化施工企业等;
2、信誉要求:(略)
①被选取人被人(略)
②被选取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略)
(略)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选取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选取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3、被选取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被选取人选取,(按照附件 1“关于联(略)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选取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选取项目选取,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选取均无效。
5、被选取单位中签后需要能够提供开票苗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免税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略)至 (略)
方式:(略)
售价:(略)
2024年 4 月 22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椒县园林所四楼小会议室(全椒县政务中心(略))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略)
1.选取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大吴路庄曹新村B2-2幢401号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