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2024年**街道洁净车间、涂层烘干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2024年**街道洁净车间、涂层烘干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服务项目 |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公司 201000元 **市****公司 201600元 **** 200000元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为供应商。 |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 项目成交金额: 200000元 | |
| 服务内容和承诺:负责承担2024年**街道洁净车间、涂层烘干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服务项目,完成项目范围内18家洁净车间作业企业、10家涂层烘干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对18家洁净车间企业和10家使用涂层烘干设备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复查,指导企业完成隐患整改;(2)组织洁净车间专项集中安全培训2场(企业、安巡各一场);(3)辅导18家洁净车间企业和10家使用涂层烘干设备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4)辅导18家洁净车间企业和10家使用涂层烘干设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考核等工作机制;(5)辅导1家使用涂层烘干设备企业创建标杆示范企业;(6)对10家使用涂层烘干设备企业进行现场安全培训、演练(拉横幅拍照记录);(7)编制洁净车间企业、使用涂层烘干设备企业“一企一档”、隐患台账、总结报告。 项目实施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项目成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不少于1人。服务团队需熟悉掌握项目开展需求,科学、有效地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如拟投入的人员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进度要求,中标单位须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增派符合要求的人员并保证按期完成本项目的工作。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消安组
地址: ****办公室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0755-****9157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公告日期: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