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黔城镇双溪社区蒋家冲石煤矿遗留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市黔城镇双溪社区蒋家冲石煤矿遗留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洪发改 【2022】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市(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市黔城镇双溪社区蒋家冲石煤矿遗留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 (略)
(略)万元。
2.4工期要求:(略)
2.5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略)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保修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7 招标编号:(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略):
3.1.1资质条件:(1)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略)。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略)。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1095 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合同额759万元及以上的废渣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至少包含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略)年3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由劳动(略)(2023年10月-2024年3月)的缴(略)。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负责人(略)),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略):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 月 16 日(**时间,下同)起,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潜在投标人须在*(略)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 月 11 日9(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略))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市生态环境局**市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略)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市**市黔城镇株山村电子商务中心4楼 | 地 址: | **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略) |
联 系 人: | 刘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秦宗华 |
项目组成员: | 张伟、赵凯 |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