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改建CT设备机房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改建CT设备机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塔城街32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0
建设单位 伊犁州奎屯医院 法定代表人 胡兰玉
联系人 单梁 联系电话 166****4369
项目投资(万元) 886 环保投资(万元) 2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略)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改建CT设备机房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新采购一台uCT 780型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833mA,安装地点:门诊楼一层西南角CT室 此设备属于III类射线装置
主要(略)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治措施:1、机房防护设计:射线装置设有单(略),机房满足使用(略)。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2、警示标识:所有的机房病人出入门外 1m 处应设置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请勿靠近;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标志并有中文说明,注明工作时严禁(略)。3、通风装置:射线装置机房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4、照射剂量控制:根据各(略),为受检病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尽量减少受照剂量;5、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医院已配备个(略) 、X、γ辐射检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二、安全管理措施1、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2、制定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3、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体检、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档案。5、工作人员已完成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考核。
承诺:伊犁州奎屯医院 胡兰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伊犁(略), 胡兰玉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