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轩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合肥-庐江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失效时间: 关键词:
(略)N-(略)-00002建设项(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略)
环建审,〔(略)有效
有效暂无
(略)
高科材料(略)
批复
暂无
(略)
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发布时间: (略)7:09
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国轩高科材料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查,结合专家技术函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略)柯坦路交口西北角,总投资 70000 万元,其中(略)152 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主体工程:新建 1#楼,设为展览大厅、汇报厅;2#楼设置公共实验室、理化实验室、ICP 室、SEM 室、DSC 室、辅助设备室、烘箱室、电气实验室、试验房子;3#楼设置合浆区、涂布区、清洗区、(略)
事其他生产项目,需另行环评);2、辅助工程:新建宿舍楼、超纯水室、干燥机房等。3、(略):样品室、耗材区、仓库、物料暂存间、工具间等均设置在厂房内。4、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工程。5、环保工程:新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该项目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略)-04-(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遵循《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扬(略)、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确保周边环境敏感区声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略)。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包括实验室初始清洗水、实验室后续清洗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 1t/d,处理工艺为“调节+芬顿氧化+混凝+絮凝+沉淀”。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预处理后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1 间接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实验废气、投料粉尘、涂布烘烤废气、注液废气、焊接烟尘、食堂油烟。实验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涂布烘烤废气经 NMP 回收系统(二级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注液废气经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焊接烟尘经除尘柜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 5 、 表 6 限 值 要 求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略) 2 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排放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略)定的相应限值。
(四)严格(略)。合理布局产(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五)固体废弃物遵循(略)。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略)收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强化厂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实验区、研发区、危废暂存(略),避免对地下水(略)。
(七)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容积不小于 160m 3的(略),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八)做好与排污(略),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九)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按《报告表》要求,该项目以厂界外 100 米设置为(略),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在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医院、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24 年 4 月 16 日
抄送:县资规局,高新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