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校根据**市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下达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任务,为确保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根据相关要求需公开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2家,承担我校创业培训任务,补贴金额参照(略)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条件附后,请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办学资质、年检情况、营业执照及评审所需的其他内容)至耿老师处(办公室电话0871—63631543)。截止日期:(略)
附件:
1.选择承接职业(略)(略).docx
2.选择承接职业培训机构评审参考表(略).doc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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