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改投审〔2024〕45号
关于隆江镇镇区主街及节点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隆江镇镇区主街及节点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隆江镇高质量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略)-17-(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隆江镇项目位于隆江镇G228国道(隆江大桥-连登桥)及周边范围、隆江大道、蛟边村**堤坝路口、黄洋村、101县道和邦山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G228国道示范主街环境整治:在全长2.12公里228国道(隆江大桥-连登桥)打造一条“一带三段七节点”的美丽示范主街;(2)隆江大道整治提升:对全长约1.5公里(略)(3)蛟边村**堤坝路口平交改造:对全长约0.18公里的蛟边路口沿坡进行平交改造和**碧道入口环境提升;(4)黄洋(略):对黄洋村(略),规划车位约50个;(5)101县道道路提升:对长约6.0公里的101县道(G228国道-新惠龙大棚蔬菜基地附近)进行道路提升、道路周边设施提升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略)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1308.58万元,其中:工程费9138.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2.85万元(略).6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企业助力资金外,通过申请债券资金(**市**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统筹整合上级专项等涉农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略)。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略)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略)
**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公开方式:(略)
抄送: 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略)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估算总投资11308.58万元,其中:工程费9138.06万元、(略).85万(略).67万元。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