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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发改投审〔(略)
关于溪西镇生活垃圾压缩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来县溪西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溪西镇生活垃圾压缩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略)-17-(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来县溪西镇后山村虎头山。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6.83平方米,压缩规模为100吨/天。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设施、配套工程设施、生产管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仓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略)
(略)万元、设备费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省级涉农资金和继续争取上级资金和申报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略)执行(见附件)。
附:(略)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略)
公开方式:(略)
抄送:(略)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略)万元、设备费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0万元。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主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