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查干诺尔嘎查49.50KWp光伏供暖项目

审批
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自治旗辉苏木查干诺尔嘎查49.50KWp光伏供暖项目
建设地点 **自(略)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35.87
建设单位 辉苏木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特尼格尔
联系人 秋林 联系电话 151****4555
项目投资(万元) 30.8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利(略)单晶硅光伏组件,实际装机容量为49.50KWp,光伏组件组串接入与容量相匹配的组串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接入并网配电箱,最后以一回 380V出线T接接入村部支线,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项目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意见为准)。根据供暖面积安装相匹配的电锅炉自发自用部分可为生活用电和电采暖提供电源。余电上网部分接入电网,还有一定的电费收入。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粉尘,不产生废气,工程施工过(略),主要采取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采取 措施后施工粉尘(略)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本工(略),所用到的 施工机械在昼间的噪声影响范围大致在 200m 左右,即 200m 以外能够达到3类区标准,夜间影响距离更远。本工程所处地形开 阔,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承诺:辉苏木人民政府 特尼格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略)。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辉苏木人民政府, 特尼格尔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