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4-16 09:00:00
**市**区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一批次)已达到租售条件,现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售。取得**市**区人才公寓**资格的人才,可按照《**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确定的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方式,自愿选择一种**方式,租购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一批次)相应房源。现将租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市**区潘家沟村10组,总占地面积约23.98亩,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15988.2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9199.54平方米,容积率约2.0,绿地率35%。项目为住宅项目,住宅共计300套,建筑面积区间约77-121㎡。本批次租售1、2、4、7号楼,房源共计150套,其中建筑面积约77㎡户型34套(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约99㎡户型34套(三室两厅两卫)。建筑面积约121㎡户型82套(四室两厅两卫)交房时间预计为2026年9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一批次)挂牌**均价约26300元/㎡、装修价格为3000元/㎡。租金价格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登记事项
(一)登记对象:2024年5月16日(含2024年5月16日)前取得人才**资格的人才,包括:
1.符合《**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市**区范围内**资格的人才(通过**人才**服务网申请并取得**资格的人才)。
2.符合《**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市**区及其他区市县范围内**资格的人才(通过**人才**服务网申请并取得**资格的人才)。
人才**资格可通过**市人才**服务网进行查询。
**市人才**服务网具体网址为:
http://cdzj.****.cn/cdzj/rcaj/RCAJ.shtml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
按照**市人才**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资格的人才可通过**人才**服务网登记报名,2024年5月16日17:00之后取得**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租购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一批次)。
按照人才**相关政策规定,人才**资格初审通过后,相关资格信息须通过人才**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最终确认人才**资格。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在2024年5月16日(含16日)前取得资格,务必提前通过**市人才**服务网提交**资格申请,并按照要求正确上传相关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三)登记流程:
1.报名登记。符合登记报名条件的人才,如有租购意愿,应先通过**人才**服务网进行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一批次)租售登记报名。人才**服务网租售登记报名网址:https://zw.****.com/lottery/talents/accept/talentsProjectList。
2.预约看房。有意向的购房人可拨打电话028-****9999(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3.提交资料。人才按照预约时间,携人才**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人才**资格证明材料明细》)至**市**区交子****示范区现场提交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并初步选择意向**方式。
4.资格复核。登记报名截止后,****交通运输局牵头在7天内,完成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核,之后由******公司将复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选房规则在**人才**服务网进行公示。
三、租售流程
(一)选房:计划2024年5月25日(含25日)前(若有变化提前3天通知),由******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人才选房顺序按照符合《**市人才分类目录》人才条件并通过**人才**服务网申请取得**资格的人才先选,高端人才按照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在项目现场公示,每日选房情况于次日在**人才**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最后批次选房,如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后,人才最终确**居方式,与******公司签订租售意向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人才公寓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方式具体情况可通过《**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详细了解,《**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在**人才**服务网公示,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一批次)具体房源售价**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也可向****咨询了解。
(二)取得人才**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人才**资格依然有效。
(三)提交人才**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政策的,一经查实,在**人才**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银行**分行征信部。
(五)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住房租售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机关依法处置。
******公司举报电话:028-****3110。
****举报电话:028-****1499 。
**市****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1559。
附件:人才**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人才**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1.**市人才**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人才工作单位公章);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未婚承诺可现场填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地址须属于**省**市**区);
5.申请人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才**资格时提交对应人才类别的如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结果等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1份(参保缴费单位须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致,****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人社APP下载打印)。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个人房屋登记记录证明原件1****登记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8.现场填写“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市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承诺书。
9.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资料或参与选房,****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原件2份。
10. 符合**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温馨提示:线下提交资料审核时,除第4项外,其余需携带原件,现场核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