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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南浦溪镇锦绣家园安置对象申请,现拟对南浦溪镇锦绣家园6栋包长进等30户安置对象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公示名单见附件。
该项目的公示期自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0577-****8059),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后将依法对符合资格的安置对象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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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
附件:**县南浦溪镇锦绣家园6栋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前名单公示(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