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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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扩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4-16 20:30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分校扩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分校扩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53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4098.09平方米,包含教学用房,辅助用房,行政用房及后勤餐饮用房等,地下面积约7438.01平方米,包括报告厅、机动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 |
| 范围 |
****分校扩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a、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提供专项授权书复印件,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作强制要求,原件备查)。 b、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证明文件加投标人公章); c、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加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提供承诺书)。 4、近三年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6、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8、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04-17 09:00 至 2024-04-23 17:00 |
| 获取方式 |
邮箱领取,领取本次招标文件件后才可参加此次投标活动。 1、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以扫描件形式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投标人是否通过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留意邮箱情况: (1)报名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登记表需提供手填版本); (4)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 2、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缴纳支付宝账户:182****5342(汇款时备注单位全称和项目简称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识别),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日期:自2024年04月17日起至2024年04月23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07 14:30 |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07 14: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新区大桥北路1****广场1106室 |
其他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0.691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项目地点:**市**区 (3)交货期:在签订合同之后,收到买方的排产通知后3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30日历天内完**装调试工作。 (4)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53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4098.09平方米,包含教学用房,辅助用房,行政用房及后勤餐饮用房等,地下面积约7438.01平方米,包括报告厅、机动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中学**分校扩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应为正本PDF彩色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https://www.****.com//)上发布。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https://www.****.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联系方式
地址:**市**新区弘盛路1号弘阳旭日爱**七区4栋802、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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