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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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宣传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宣传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采购项目的性质

1

1

宣传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

肥皂:1、规格:两块装;重量:≥200g*2;

★2、独立包装。外包装上黏贴宣传标语、logo、基公卫图标、二维码、地址、电话(含2种宣传标语)。(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财政厅 ****民政厅 ****联合会印发的《****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5)《****财政局****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企业;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获取磋商文件的费用并现场填写《获取登记表》,未缴费获取磋商文件和未经登记的,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转账获取方式:****银行转账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需在转账后及时致电0591-****3310、****3312与财务人员确认,填写《获取登记表》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未缴费获取磋商文件和未经登记的,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

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3306、****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报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4、****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 350********05253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林佳珍/0591-****3310)、负责人(游莲钦、应俊/0591-****330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茶亭街道

联系方式:赵艳/0591-****3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3306、****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 话: 0591-****330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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