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自行组织的(略)定制屏风桌椅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比选项目名称:(略)定制屏风桌椅采购项目
四、项目情况:
(略)定制屏风桌椅采购,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略)
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9: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略)。
本项目比选文(略),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略),比选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略),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略)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
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略)。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本比选邀请在(http://(略)com.cn/) 上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略)
帐 号:2320 6324 0910 0058 073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