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段园省级毗邻地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谋划及开发咨询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段(略)(一期)谋划及开发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淮北市段园省级毗邻地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谋划及开发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略) 服务期限:(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关于(略)(发改办价格「(略) 号)中规定的计取。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略)
采购代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略)
2、提起质疑(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