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办理、年检、变更、注销业务手册

审批
云南-丽江-古城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项目详情
污染物排(略)
发布时间:(略)7:33
YWSC-(略)—2017
污染物排(略)
检、变更、注销
业务手册
**市古城区(略)
2017年3月1日发布
目 录
前 言……………………………………………………………………………………1
一、适用范围………………(略)
二、审批基础………………………………………………………………………………1
(一)事项名称和代码……………………………………………………………………1
(二)受理范围……………………………………………………………………………1
(三)办理依据………………………………………………(略)
(四)实施机关……………………………………………………………………………1
(五)审批人员…………(略)…1
(六)审批条件……………………………………………………………………………1
(七)申请材料……………………………………………………………………………1
(八)审批时限……………………………………………………………………………1
(九)(略)…………………………………1
(十)审批证件……………………………………………………(略)
三、审批咨询………………(略)
四、审批办理………………………………………………………………………………1
(一)新办…………………………………………………………………………………1
1.申请……(略)……………………1
2.受理………………………………………………………………………………………1
3.审查………………………………………………………………………………………1
4.决定………………………………………………………………………………………1
5.证件制作与送达…………………………………………………………………………1
6.决定公开…………………………(略)
7.归档………………………………………………………………………………………1
(二)变更登记……………………………………………………………………………1
1.申请…………………………………………(略)
2.受理…………………………………………(略)
3.审查………………………………………………………………………………………1
4.审批决定…………………………………………………………………………………1
5.决定书送达………………………………………………………………………………1
6.公告………………………………………………………………………………………1
7.归档………………………………………………………………………………………1
(三)注销登记…………………………………………(略)
1.申请………………………………………………………………………………………1
2.受理………………………………………………………………………………………1
3.审查………………………………………………………………………………………1
4.审批决定……(略)
5.缴证章……………………………………………………………………………………1
6.公告………………………………………………………………………………………1
7.归档………………………………………………………………………………………1
五、审批服务…………………………………………………………(略)
(一)基本要求……………………………………………………………………………1
(二)进程查询……………………………………………………………………………1
1.窗口咨询…………………………………………………………………………………1
2.电话进程查询……………………………………………………………………………1
3.网上进程查询……………………………………………………………………………1
六、监督检查……………………………………………………(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略)………1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1
七、附件……………………………………………………………………………………1
前 言
本业务手册根(略)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略)。
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
本业务手册(略)。
本业务手册的解释部门:(略)
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注销业务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业务手册适用于**市古城区环境保护局对排污许可证的办理、管理。
二、审批基础
(一)事项名称和代码
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注销
编码:(略)
(二)受理范围
古城区行政区域内合法的排污单位。
(三)办理依据
1.《中华(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略)
2.《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略)):“国家实行排(略)。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略)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略)。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略)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四)实施机关
**市古城区环(略)
(五)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应掌握(略),熟悉《排污许可(略),并经基本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合格。
(六)审批条件
**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领取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条件如下:
1、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2、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申报登记。
3、环保手续完善(拟申请排污的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4、排污单位内部有较完善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考核奖罚制度,并制定可行的环境管理计划。
5、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台帐或记录齐备。
6、排污单位的排污口符合《**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7、按国家规定按期交纳排污费。
8、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1.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
2.许可事项发生变更。
3.排污单位在原(略),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申请变更。
4.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申请变更。
5.政府相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现减量排放的,应在文件或协议(略)。
6.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申请延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机关依法予以注销。
1.排污许可证有效(略),未延续的。
2.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3.法律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排污许(略),应当申请补领。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间应当进行年检。
(七)申请材料
申请排污许可证,应当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现有排污许可证副本及正本原件(新申请不需提供);
3、排污许可(略)(一式五份,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4、环境管理计划(一式五份,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5、县(区、市)环保局审查意见和州(市)环保局审核意见;
6、排污单位内生产线有关技术资料(可研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竣(略)
7、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8、(略)(包括物料平衡图、主要元素及污染物平衡图、工艺流程图(标明产污节点)、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总平面布置图(标明主要生产装置、污染治理设施、重大危险源及排污口位置)等,一式五份,所有图件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9、(略)(新申请不需提供);
10、未来5年内排污单位生产改进及发展计划(包括生产技改扩建、污染治理改造及推行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或节能减排的措施等);
11、申请表填报说明(对填表数据(略),包括填报数据(略));
12、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1、3、4、7、8、10、11项纸质材料应装订成册。
许可证申请表(略)置图样式见附件。
注:对实行排污许(略),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
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排污许可证正(略)。
3.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排污(略)。
2.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应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
申请年检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许可证原件(正本和副本);
2.符合规定的年检监测报告;
3.本年度所有环境监察记录;
4.排污单位内部日常环境管理记录;
5.按时缴纳排污(略)
6.经修订的环境管理计划;
7.许可证规定及上一年度年检时要求本次年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审批时限
1.核发新证
审批时限:《排污许可证暂定规定》:“核发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十日,并将**期限(略)定起十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
2.变更登记
审批时限:10日-20日《排污许可证暂定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变更,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并换发排污许可证正本。发生其他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许可决定。”
3.延续登记
审批时限:20日。《排污许可证暂定规定》:“核发机关应当对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延续的,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延续许可决定,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同时收回原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4.补领
审批时限:10日。《排污许可证暂定规定》:“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
5.年检
年检时限:(略)
(九)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审批证件
《排污许可(略),有效期5年。
三、(略)
古城区环保局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四、审批办理
(一)新办
1.申请
辖区内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向古城区环保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有针对性制定环境管理计划;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受理
(1)审核
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
申请(略),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略)。逾期(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①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②核发机关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应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告知单。
3.审查
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①依本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
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略)。
③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在五(略),告知排污(略)。逾期(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④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改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改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现场核查。
①不属于国家或(略)。
②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③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④申请(略),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
⑤申请表中填写的自行监测(略)
⑥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如果是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标的,还应审核被替(略)。
⑦排污口设置符(略)。
⑧法律(略)。
4.决定
核发机关应自作出许可决定起十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略)出具不予许可书面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略)讼的权利。
5.证件(略)
通知排污(略)。排污单位携带申报(略)取证书。
6.决定公开
古城区环保局将设立登记信息通过公开栏、网站等方式对外公示。
7.归档
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项目办结后由古城区环保局具体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清月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二)变更登记
1.申请
申请变更的排污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2.受理
(1)审核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材料。
(2)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环保局退回受理并注明退回原因,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受理决定
①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②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3.审查
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变更登记条件。
4.审批决定
同意变更的,在副本中载明变更内容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核发机关应当出具不予许可书面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略)
5.决定书送达
通知核准变更登记的排污单位到区古城区环保局领取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
6.公告
古城区环保局将设立登记信息通过公开栏、网站等方式对外公示。
7.归档
许可材料实行(略)。项目办结后由古城区环保局具体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略)。
(三)延续
排污单位提出延续申请,核发机关应当对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延续的,应当自受理(略),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同时收回原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
五、审批服务
(一)基本要求
古城区环保局在收到单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资料是否完整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作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书面凭证。
(二)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电话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电话:(略)
六、监督检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古城区环保局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及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略)
1、对信函投诉(略),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对一般投诉(略),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6、古城区环保局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向有管辖权限的投诉举报工作机构投诉举报。
7、古(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8、对收到的举报事项,作出处理后,应各自分管领导报告处理结果,经分管领(略)。处理结果不(略),责令承办责任人重新处理;
9、受理投诉举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
七、附件
附件1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办理流程

诺 书
(样 本)
XX环境保护局:
我单位已了解《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我单位对所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略)取措(略)。我单位将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略)
(略)
附件2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试 行)
(首次申请□延续□变更□)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行业类别: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日期: (略)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自动生成
注册地址
自动生成
生产(略)
自动生成
邮政编码(1)
行业类别
自动生成
是否投产(2)
□是 □否
投产日期(3)
年月日
生产经(略)(4)
° ′ ″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5)
° ′ ″
组织机构代码
自动生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动生成
技术负责人
自动生成
联系电话
自动生成
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区域(6)
□是
□否
是否有环评批复文件(7)
□是
□否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备案编号)
……
……
是否有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文件(8)
□是
□否
“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文号
……
……
是否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9)
□是
□否
认定或备案文件文号
是否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10)
□是
□否
总量分配计划文件文号
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
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
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
氨氮总量指标(t/a)
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如有)
……
……
……
……
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略)。
(2)(略),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略)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略)市群等区域。
(7)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略),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略)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略),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
表2 主要产品及产(略)
序号
主要生产单元名称
主要工艺名称(1)
生产设施名称(2)
生产设施编号
设施参数(3)
产品
名称(4)
生产
能力(5)
计量
单位(6)
设计年生产时间(h)(7)
其他
参数名称
设计值
计量单位
……
……
……
……
……
……
……
……
……
……
注:(略)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4)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名称。
(5)、(6)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设计产能。
(7)指设(略)。
(三)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表
序号
种类(1)
名称(2)
年最大使用量
计量单位(3)
硫元素
占比
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4)
其 他
原料及辅料
原料
……
……
……
……
……
……
……
辅料
……
……
……
……
……
……
……
燃 料
序号
燃料
名称
灰分
硫分
挥发分
热值
年最大
使用量
(万t/a、万m3/a)
其 他
……
……
……
……
……
……
……
注:(1)指材料种类,选填“原料”或“辅料”。
(2)指原料、辅料名称。
(3)指万t/a、万m3/a等。
(4)指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及其在原料或辅料中的成分占比,如氟元素(0.1%)。
图1 生产工艺流程图
(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
图2 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应包括主要工(略),注明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运输走向等内容)
(四)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表4 废气产排(略)
序号
生产设施编号
生产设施名称(1)
对应产污环节名称(2)
污染物种类(3)
排放
形式(4)
污染治理设施
有组织排放口编号(6)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7)
排放口
类型
污染(略)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5)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是否为可行技术
□有组织
□无组织
□是
□否
如否,应提(略)
□是
□否
□主要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
……
……
……
……
……
……
……
……
……
……
……
注:(略)
(2)指生产设施对(略)。
(3)指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型,以相应排放标准中确定的污染因子为准。
(4)指有组织排放(略)。
(5)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对于有组织废气,以火电行业为例,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普通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等。
(6)申请阶段排放编号由排污单位自行编制。
(7)指排放口设置是否(略)关文件的规定。
表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1)
污染物种类
(2)
排放去向
(3)
排放规律(4)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
(6)
排放口
设置是否
符合要求
(7)
排放口
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
设施名称
(5)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是否为可行技术
□是
□否
如否,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是
□否
□主要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设施或车间废水排放口
……
……
……
……
……
……
……
……
……
……
……
注:(1)指产生废水的工艺、工序,或废水类型的名称。
(2)指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型,以相应排(略)。
(3)包括不外排;(略)(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进入污灌农田;进入地渗或蒸发地;进(略)产生的废水,“不外排”指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排至厂内综合(略)。对于综合污水处理站,“不外排”指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
(4)包括连续排放,流量稳定;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周期性(略),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型排放;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略),排放(略),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5)指主要污水处(略),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6)排放口编号可按地方环境管理部(略)
(7)指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
(一)排放口
表6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1)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2)
经 度
纬 度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注:(1)指排气筒所在地(略),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2)对于不规则形状排气筒,填写等效内径。
表7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1)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2)
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3)
名称
浓度限值(mg/Nm3)
速率限值(kg/h)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注:(1)指对应排放口须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称、编号及浓度限值。
(2)新增污染源必填。
(3)如火电厂超低排放浓度限值。
(二)有组织排放信息
表8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申请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Nm3)
申请许可排放速率限值
(kg/h)
申请年许可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排放浓度限值(mg/Nm3)
(1)
申请
特殊时段
许可(略)
(2)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主要排放口
自动
生成
自动
生成
……
……
……
……
主要排放口合计
颗粒物
SO2
NOx
VOCs
……
一般排放口
自动
生成
自动
生成
/
/
/
/
/
/
……
……
……
……
/
/
/
/
/
/
一般排放口合计
颗粒物
SO2
NOx
VOCs
……
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3)
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SO2
NOx
VOCs
……
注:(略)
(2)指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有更加严
格的排放控制要求。
(3)“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指的是,主要排放口与一般排放口之和数据。
申请年排放量限(略):(包括方法、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略))。
(三)无组织排放信息
表9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表
序号
产污环节(1)
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
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许可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时段
许可
排放量
限值
名称
浓度
限值(mg/Nm3)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全厂(略)
全厂
无组织
排放总计
颗粒物
SO2
NOx
VOCs
……
注:(1)主要可以分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储罐泄漏、装卸泄漏、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原辅材料堆存及转运、循环水系统泄漏等环节。
(四)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表10 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序号
全厂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1
SO2
2
NOx
3
颗粒物
4
VOCs
5
……
注:(1)“全厂合计”指的是,“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与(略)
三、水污染物排放
(一)排放口
表11 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1)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
时段
受纳自然水体信息
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4)
经 度
纬 度
名称(2)
受纳水体
功能目标
(3)
经 度
纬 度
自动
生成
° ′ ″
° ′ ″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
注:(1)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
纳入管控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指废水排出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边界处经纬度坐标;
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2)指受纳水体的名称,如南**、太子河、温榆河等。
(3)指对于直(略),其所处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如Ⅲ类、Ⅳ类、Ⅴ类等。
(4)对于直接排放(略),指废水汇入地表水体处经纬度坐标;
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5)废水向海洋排放的,应当填写岸边排放或深海排放。深海排放的,还应说明排污口的深度、与岸线直线距离。在备注中填写。
表1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1)
排放
去向
排放
规律
间歇排放
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 度
纬 度
名称(2)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
标准浓度限值(mg/L)
自动
生成
° ′

° ′ ″
自动
生成
自动
生成
……
……
……
……
……
……
……
……
……
注:(1)对于排至厂外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
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2)指厂外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名称,如酒仙桥生活污水处理厂、宏**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
表13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1)
名 称
浓度限值(mg/L)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注:(1)指对应排(略)度限值。
(二)申请排放信息
表14 废水污染物排放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申请排放浓度限值(mg/L)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t/a)(1)
申请特殊时段
排放量限值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主要排放口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主要排放口合计
CODCr
NH3-N
……
一般排放口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
/
设施或车间废水排放口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
/
全厂排放口
全厂排放口总计
CODCr
NH3-N
……
注:(1)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无需申请许可排放量。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包括方法、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描述等内容)
四、环境管理要求
(一)自行监测
表15 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表
序号
污染源
类别
排放口编号
监测内容(1)
污染物名称
监测设施
自动监测是否联网
自动监测仪器名称
自动监测设施安装
位置
自动监测设施是(略)
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
(2)
手工(略)(3)
手工测定方法(4)
废气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自动
□手工
□是
□否
□是
□否
……
……
……
□自动
□手工
□是
□否
……
□是
□否
……
……
……
废水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自动
□手工
□是
□否
□是
□否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注:(1)指气量、水量、温度、含氧量等项目。
(2)指污染物采样方法,如对于废水污染物:“混合采样(3个、(略))”“瞬时采样(3个、4个或5个瞬时样)”;对于废气污染物:“连续采样”(略)(3个或多个)”。
(3)指一段时期内的监测次数要求,如1次/周(略)。
(4)指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如测定(略)
测定氨氮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等。
(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表16 环境管理台账信息表
序号
设施类别(1)
操作参数(2)
记录内容
(3)
记录频次(4)
记录形式(5)
生产设施
……
……
……
……
污染防治设施
……
……
……
……
注:(1)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等。
(2)包括基本信息、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3)基本信息包括: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工艺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等;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包括:(略)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以及与监测记录相关的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等。
(4)指一段时期内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次数要求,如1次/小时、1次/日等。
(5)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方式,包括电子台账、纸质台账等。
五、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
六、(略)(如需)
针对申请的排污许可要求,评估污染(略),对需要改正的,提出改正措施。
附件3
排 污 许 可 证
(样 本)
正 本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行业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期限:(略)
发证机关(公章):
发证日期: (略)
证书编号:
排 污 许 可 证
(样 本)
副 本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行业类别: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有效期限:(略)
发证机关(公章):
发证日期: (略)
持证须知
一、本证根据(略)。
二、持证者应严格按照本证规定的许可事项的规定排放污染物,严格遵守本证中的各管理要求。
三、持证者应配合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四、(略)、延续或者补发排污许可证。
五、禁止涂改、伪造本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本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目录
项 目
内 容
页 码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
(三)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四)产排污环节、(略)
(五)排污权使用(略)
二、(略)
(一)排放口
(二)有组(略)
(三)特殊情况下许可限值
(四)无组织排放许可条件
(五)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三、水污染物排放
(一)排放口
(二)排放许可限值
(三)特殊情况下许可限值
四、环境管理要求
(一)自行监测
(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三)执行报告
(四)信息公开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五、许可证变更、延续记录
六、其他许可内容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行业类别
投产日期

月 日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
° ′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
° ′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区域
□是
□否
主要污染物类别
□废(略)
主要污染物种类
□颗粒物
□SO2
□NOx
□VOCs
□其他特征污染物( )
□CODCr
□NH3-N
□其他特征污染物( )
大气(略)
□有组织
□无组织
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
表2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
序号
主要(略)
主要工艺名称
生产设施名称
生产(略)
设施参数
产品
名称
生产
能力
计量
单位
设计年
生产时间
(h)
其他
参数名称
设计值
计量
单位
……
……
……
……
……
……
……
……
……
……
(三)主要(略)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表
序号
种类
名称
年最大
使用量
计量单位
硫元素
占比
有毒有害成分及
占比
其他
原料及辅料
原料
……
……
……
……
……
……
……
辅料
……
……
……
……
……
……
……
燃 料
序号
燃料
名称
灰分
硫分
挥发分
热值
年最(略)
(万t/a、万m3/a)
其他
……
……
……
……
……
……
……
图1 生产工艺流程图
(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
图2 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应包括主要工序、厂房、设备位置关系,注明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运输走向等内容)
(四)产排污环节、污(略)
表4 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生产设施编号
生产设施名称
对应(略)
污染物
种类
排放
形式
污染治理设施
有组织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
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是否为
可行技术
□有组织
□无组织
□是
□否
如否,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是
□否
□主要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
……
……
……
……
……
……
……
……
……
……
……
表5 废水类别、污染(略)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
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略)
要求
排放口
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是否为
可行技术
□是
□否
如否,应提(略)
□是
□否
□主要排放口
□一(略)
□设施或车间废水排放口
……
……
……
……
……
……
……
……
……
……
……
(五)排污权使用和(略)
注:如发生排污权交易,需要载明;如果未发生交易,无需载明。
二、(略)
(一)排放口
表6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高度(m)
经 度
纬 度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二)有组织排放许可限值
表7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种类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Nm3)
许可排放
速率限值
(kg/h)
许可(略)(t/a)
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主要排放口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一般排放口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
全厂(略)
全厂(略)
颗粒物
SO2
NOx
VOCs
……
注:1、“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指的是,主要排放口与一般排放口之和数据。
(三)特殊情况下许可限值
表8 特殊情况下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
序号
排放口
类型
污染物
种类
许可排放时段
许可排放浓度
限值(mg/Nm3)
许可日排放量
限值(kg/d)
许可月排放量
限值(t/m)
环境质(略)
1
主要
排放口
颗粒物
X月X日至次年
X月X日
/
2
SO2
/
3
NOx
/
4
VOCs
/
5
……
/
6
一般
排放口
颗粒物
X月X日至次年
X月X日
/
7
SO2
/
8
NOx
/
9
VOCs
/
10
……
/
11
无组织
排放
颗粒物
X月X日至次年
X月X日
/
12
SO2
/
13
NOx
/
14
VOCs
/
15
……
/
16
全厂
合计
颗粒物
X月(略)
X月X日
/
/
17
SO2
/
/
18
NOx
/
/
19
VOCs
/
/
20
……
/
/
重污(略)
1
主要
排放口
颗粒物
/
2
SO2
/
3
主要
排放口
NOx
/
4
VOCs
/
5
……
/
6
一般
排放口
颗粒物
/
7
SO2
/
8
NOx
/
9
VOCs
/
10
……
/
11
无组织
排放
颗粒物
/
12
SO2
/
13
NOx
/
14
VOCs
/
15
……
/
16
全厂
合计
颗粒物
/
/
17
SO2
/
/
18
NOx
/
/
19
VOCs
/
/
20
……
/
/
注:特殊情况指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对排污单位有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的情况。
(四)无组织排放许可条件
表9 大气污染(略)
序号
产污环节(1)
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
污染(略)
年许(略)(t/a)
申请特殊时段
许可
排放量限值
名称
浓度
限值(mg/Nm3)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自动生成
自动
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
……
……
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
全厂
无组织
排放
总计
颗粒物
SO2
NOx
VOCs
……
(五)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表10 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序号
全厂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1
SO2
2
NOx
3
颗粒物
4
VOCs
5
……
注:(1)“全厂合计”指的是,“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与“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之和数据、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两者取严。
三、水污染物排放
(一)排放口
表11 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自然水体信息
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
经 度
纬 度
名称
受纳水体功能目标
经 度
纬 度
自动
生成
° ′ ″
° ′ ″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
……
……
表1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
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 度
纬 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自动生成
° ′ ″
° ′ ″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三)排放许可限值
表13 废水污染物排放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许可(略)(mg/L)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t/a)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主要排放口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主要排放口合计
CODCr
NH3-N
……
一般排放口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设施或车间废水排放口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全厂排放口
全厂(略)
CODCr
NH3-N
……
注:“全厂排放口总计”指的是,主要排放口合计数据、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两者取严。
(四)特殊(略)
表14 特殊情(略)
序号
排污口编号
许可排放时段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L)
许可排放量限值(kg/d)
注:(略)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的情况。
四、环境管理要求
(一)自行监测
表15 自行监测及记录表
序号
污染源类别
排放口
编号
监测
内容
污染物
名称
监测设施
自动监测是否联网
自动监测仪器名称
自动监测设施安装
位置
自动监测设施是否
符合安装、运行、
维护(略)
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
个 数
手工监测频次
手工测定方法
废气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自动
□手工
□是
□否
□是
□否
……
……
……
□自动
□手工
□是
□否
……
□是
□否
……
……
……
废水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自动
□手工
□是
□否
□是
□否
……
……
……
……
……
……
……
……
……
……
其他
(二)环境(略)
表16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表
序号
设施类别
操作参数
记 录 内 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生产设施
……
……
……
……
污染防治
设施
……
……
……
……
(三)执行报告
表17 执行报告信息表
序 号
主 要 内 容
上 报 频 次
(四)信息公开
表18 信息公开表
序 号
公 开 方 式
时 间 节 点
公 开 内 容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五、许可证变更、延续记录
表19 许可证变更、延续记录表
变 更 时 间
变更内容/事由
变更前证书编号
注:1.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或排污口位置、排放去向、排放浓度、排放量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以及进行新改扩建项目,应提出变更申请。
2.国家或地方污(略),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申请变更。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