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统战理论、方针和政策宣传工作的要求,为做好宣传工作所需的视频、图片等历史资料的采集、留存和专题视频的制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市委统战部拟采(略),开展2024年影像宣传工作,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2024年影像宣传服务项目。(目录代码:(略)
二、(略)
(一)负责日(略),并建立影像媒体数据库。
(二)根据工作要求,拍摄制作不少于12个短视频,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发布。
(三)年底制作一部10分钟左右的工作纪实片。
三、(略)
(一)项目金额:(略)
(二)资金来源:(略)
四、承接标准
(一)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略)织,具有独立承(略),具有独立订(略)。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服务等相关内容。
2.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4.提供202(略)。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一个月报告,经营期间无不良记录。
6.提供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人员和设备资质,人员具备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优先。
(三)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类似影像宣传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
不允许。
(五)是否接受代理商
不接受。
五、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及签订合同的服务内容,指定专(略),开展好市委统战部影像宣传有关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有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有关信息,否则,市委统战部有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已于2024年4月15日复函同意,公示期为2(略)。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