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一期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公司受****委托,****水库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更正及说明:
1、对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
(1)工程施工或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2)设计项目:类似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提供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业绩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相应批复文件的扫描件,提供施工图设计业绩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中注明的时间或该服务项目发包人证明文件中注明的时间或合同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3)发包人直接委托,未进行招标的设计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人:****
地址:**市**道州北路防汛大楼
联系人:李健
电话:182****891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相府东路二段160号水映**园2栋1504房
联系人:徐德华、许娟
电话:189****1158、0731-****995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件:zkzcxmglyx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