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市(略) | ||
项目编号 | QY(略)2404HN(略)50 | 挂牌价格(万元) |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24-04-17 | 挂牌(略) | (略)24-04-29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租赁经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见正文 |
项目名称 | **市朱云公寓商铺及建国路17号-2商铺等4宗资产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略)2404HN(略)5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略)24年4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24年4月29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市琼山区府城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评估价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保证金 | ||
标的1 | 朱云公寓1号铺面 | 1层 | (略)4.17 | (略) | 12970 | 389(略) | ||
2层 | 119.80 | |||||||
合计 | 223.97 | |||||||
标的2 | 朱云公寓5-2号铺面 | 1层 | 70.18 | 6316.17 | 6317 | 18951 | ||
标的3 | 建国路17号-2 | 1层 | 26 | 3848 | 4425 | 13275 | ||
标的4 | 朱云公寓商铺3、商铺4第二层 | 1层 | 87.94 | 13784.92 | 15853 | 47559 | ||
2层 | 195.68 | |||||||
合计 | 283.62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略) 2、租金每三(略),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年租金自第二年开始,在上一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增长3% | |||||
装修期限 | 1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免租金,不免物业费) | 履约保证金(元) | 首年租金标准的前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标的1有,其余无。 | |||||
房屋现状 | 以上所招租资(略),物业价值较高,用途为商铺和住宅,交通便捷度高,基础设施完善,人口密集度高,室内装修标准一般。 | |||||||
租赁用途 | 所有项目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严重噪音或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略)2(略)4月26日、(略)2(略)4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平资产评(略)(普通合伙)、**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1(略)7088(略)6H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略),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关于琼山区建国路17-2商铺及朱云公寓商铺3、4第二层公开招租事宜的报告》、《关于对**市琼山区朱云公寓1号铺面等4宗资产分别招租的情况说明》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略)(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经营严重噪音或污染环境的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本项目设1个月免租金的装修期限,含在合同期限内,但应交纳物业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 5、新(略),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6、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略)。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8、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三个月一付,先支(略),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9、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略)、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略)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略),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略),由意向(略)。若产生报价最高(略):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略),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略),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略),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略),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略),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略)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略)(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略),请关闭其他与(略),可能影响网络竞(略)。 | |||||||
现场展示 | **市琼山区府城镇 | |||||||
报名时间 | (略)24年4月17日至 (略)24 年 4月 29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略)24年4月 日17:(略)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略) 注:若授权委托他(略),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略)); 3.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略),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略),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略)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略) (7)未按照公告规(略)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标的1 | 朱云公寓1号铺面招租 | 4月17日9:(略) | 4月(略)日9:(略) | 1(略)0元 | 1(略)秒 |
标的2 | 朱云公寓5-2号铺面招租 | 4月17日9:(略) | 4月(略)日9:(略) | 5(略)元 | 1(略)秒 |
标的3 | 建国路17号-2招租 | 4月17日9:(略) | 4月(略)日9:(略) | 5(略)元 | 1(略)秒 |
标的4 | 朱云公寓商铺3、商铺4第二层招租 | 4月17日9:(略) | 4月(略)日9:(略) | 1(略)0元 | 1(略)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和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先生 66558(略)3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略)2 | ||||
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