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NCZ000941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4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一标段的采购需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分包名称: 分包类型: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报价方式: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2024NCZ(略)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4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
一标段服务类
公开招标(略).00
总价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略),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略)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略)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对同一(略),一二标段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三至九标段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供(略)时,则按标段号顺序,该供应商只能选择标段号靠前的标段中标,后续标段中标人为排除该供应商后的排名最高供应商。
2 投标人具备行政(略)

三、商务要求

采购(略)(实施)的时间(期限)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获取工作,7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项目原始数据,实施中产生的过程数据,以及最终成果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1)《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 (2)《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GB/T 27919-2011); (3)《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27920.1-2011); (4)《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第2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1029.2-2013);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7)《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8)《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 (9)《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 (10)《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略)4-2005); (12)《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略)1-2005); (13)《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 3006-2011)。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略)

其他商务要求(一)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及采购人对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略)。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略)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依据合同约定

售后服务根据中标文件

四、技术要求

(略)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略)-测绘服务 一标段 获取约5253平方千米区域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 1 (略).00 标的1-测绘服务:一、项目主要内容 要求使用框幅式航摄仪获取摄区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满足1:2000航测成图精度要求。作业范围见下图: 摄区编号:一标段:24001;二标段24002。 二、技术要求 (一)设备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使用有人驾驶的固定翼飞机执行作业。为保证飞机出勤率高,故障率低,所使用的飞机机龄不能超过10年。 为保证航摄质量,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投入的航摄仪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 2.6亿像素值以上、焦距80mm以上的高分辨率宽幅的框幅式数码航摄仪; 2.具有全色镜头,RGB镜头,近红外镜头可以同时获取各波段数据成果; 3.旁向像幅大于20000像素。 (二) 航摄季节 在规定的航摄期限内,选择云雾少、无扬尘(沙)、大气透明度好的天气进行摄影。 (三) 摄影时间 航摄时,既要保证具有充足的光照度,又要避免过大的阴影。摄影时间应根据地形条件的不同,按照规范规定的太阳高度角选择,具体根据表4.1规定的摄区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来确定。 表4.1摄区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 地形类别 太阳高度角(°) 阴影倍数(倍) 平地 >20 <3 丘陵地和一般城镇 >25 <2.1 山地和大、中城市 ≥40 ≤1.2 (四)飞行质量要求 1. 覆盖保证: 航线按常规方法敷设,平行于摄区边界线的首末航线一般敷设在摄区边界线外不少于成图图幅的50%,影像原则上要求超出摄区边界线外不少于成图图幅的30%。 量测型航摄仪获取的影像航向重叠参照GB/T27920.1-2011执行。考虑飞行中航线及姿态的保持情况,要相应地增加旁向重叠。 分区边界覆盖应满足分区间各自满幅的要求。 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参考指标: 平地:62%±2%和30%±2% 丘陵:64%±3%和32%±3% 山地:68%±5%和35%±5% 2. 旋偏角 旋偏角一般不大于15°,在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最大不超过25°。 在一条航线上达到或接近最大旋偏角限差的像片数不得连续超过三片;在一个摄区内出现最大旋偏角的像片数不得超过摄区像片总数的4%。 在高差特别大的地区,可以插补航线。 3. 航高 同一航线上相邻像片的航高差不应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相对航高大于(略)0m,其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设计航高的5%。 3. 航线的弯曲度 航线弯曲度不大于3%。 4. 控制航线(构架航线) (1)位于摄区周边的控制航线,要保证其像主点落在摄区边界线上或边界线之外,两段要超出摄区边界线四条基线 (2)位于摄区内部分区间的控制航线,要保证其像主点落在所跨乘的加密分区界线两侧测图航线半条基线的范围内,两端要超出分区界线四条基线。 (3)控制航线间的交叉衔接处,要保证有不少于四条基线的相互重叠。 (五) 影像质量要求 为确保成图精度,应特别注重影像质量。 影像质量特别强调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外业全要素精确调绘和室内判读的要求。 (六) 补摄要求: 为保证时间,原则上需一次航摄成功,如航摄过程中出现漏洞及其它严重缺陷必须及时补摄的,但航摄成果数据获取时间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规定。 漏洞补摄必须按原设计航迹进行。补摄航线的长度应满足用户区域网加密布点的要求。 对于不影响内业加密选点和模型连接的相对漏洞及局部缺陷(如云、云影、斑痕等),可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长度应超出漏洞外一条基线。 应采用同一主距的数字航摄仪进行补摄。 (七) IMU和GPS数据解算精度指标 1. 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精度指标 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差分GPS定位,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的平面、高程和速度偏差不应大于表4.2的规定。 表4.2 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偏差限差 成图比例尺 平面偏差限值(m) 高程偏差限值(m) 速度偏差限值(m/s) 1:2000 0.1 0.4 0.5 2. 检校场计算精度指标 对检校场进行空中三角测量,计算偏心角以及线元素偏移值,偏心角及线元素偏移值的解算中误差不应大于表4.3的规定。 表4.3偏心角及线元素偏移值中误差限值 成图比例尺 线元素偏移值平面中误差限值(m) 线元素偏移值高程中误差限值(m) 偏心角侧滚角、俯仰角中误差限值(°) 偏心角航偏角中误差限值(°) 1:2000 1.0 0.8 0.03 0.03 三、技术标准 本次项目实施技术等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不限于此)。 凡上述未涉及的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按下列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 (1)《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 (2)《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GB/T 27919-2011); (3)《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27920.1-2011); (4)《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第2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1029.2-2013);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7)《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8)《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 (9)《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 (10)《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略)4-2005); (12)《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略)1-2005); (1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4)《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 3006-2011)。 四、项目完成期限 一标段和二标段要求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获取工作,7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 五、项目验收要求 质检要求:本项目所有航摄成果须通过采购人认可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检。 验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后,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的有关要求。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 (三)投标人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对航空飞行的相关要求下开展工作。 七、需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 航空影像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 序号 测绘成果名称 规格 数 量 1 原始影像数据 电子 1套 2 真彩色航空摄影数码像片(TIFF) 电子 4套 3 真彩色像片数据、像片索引图数据 电子 4套 4 真彩色浏览影像数据 电子 4套 5 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 纸质、电子 4套 6 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 纸质、电子 4套 7 航摄像片中心点结合图 纸质、电子 4套 8 航摄分区图 纸质、电子 4套 9 摄区完成情况图 纸质、电子 4套 10 摄区航线、像片结合图 纸质、电子 4套 11 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 纸质、电子 4套 12 航摄批文及航摄资料送审报告 纸质、电子 4套 13 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 纸质、电子 4套 14 设备检校报告 纸质、电子 4套 15 航空摄影飞行记录 纸质、电子 4套 16 记载IMU记录数据、GPS记录数据、地面GPS基准站及其附属仪器设备的数据记录与处理结果 电子 4套 17 航摄质量检查报告 纸质、电子 4套 18 航摄影像相对定向检查报告 纸质、电子 4套 19 航摄鉴定(验收)报告 纸质、电子 4套 20 技术总结报告 纸质、电子 4套 21 其他相关资料(航空摄影及处理特别说明) 纸质、电子 4套 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获取工作,7月30日(略) 项目预算包含第(略)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2024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采购需求0416(1).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略)

服务类

服务内容获(略).2米(略)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本合同标的的所有项目成果及资料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生产中的中间、最终成果用于本项目工作中,未经(略),乙方不得以(略),也不(略)。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1)《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 (2)《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GB/T 27919-2011); (3)《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27920.1-2011); (4)《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第2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1029.2-2013);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7)《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8)《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 (9)《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 (10)《1:500 1:(略)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略)4-2005); (12)《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略)1-2005);(13)《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 3006-2011)。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1) 对乙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中间以及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 在乙方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提供必要的配合,保障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4) 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 5) 甲方在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及时组织开展成果复核。

乙方责任1) 按照(略),按时完成本项目专业技术书的编制,并报甲方审核。 2) 严格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项目专业设计文件开展工作,并提交与项目相关的过程资料和最终成果。 3) 按合同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内容,按要求填写《航摄进场通报表》和《航摄进度通报表》(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及(略)。 4) 因气候和设备等原因需对设计方案和工期作调整的,应及时上报甲方审批。若乙方未按时提出调整要求或甲方认为调整不合理,乙方应采用原设计和工期继续执行。 5) 负责该项目飞行空域申请、航飞计划协调和影像成果脱密审查等工作。 6) 在航空摄影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7) 乙方应在项目执行中做好安全生产,防止(略)。 8) 乙方应在(略),确保所有设备及人员进场。 9) 乙方除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向甲方提供其他售后服务。

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相应的工作,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 3.若逾期一个月后,乙方的工作成果仍不能通过甲方预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已经支付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额外赔偿的权力。 4.若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合格成果,如成果提交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因甲方原因影响项目执行的,应顺延项目完成时间,顺延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若乙方未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实施项目工作及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据实而定。 7.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约定,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有已经支付的项目经费,并按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害据实向甲方进行赔偿。 8.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政策及项目保密规定,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价款200%的违约金并就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赔偿。 9.乙方应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及项目安全生产规定,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a)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情况; b)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七款情况; c)乙方出现严重安全事故; d)乙方出现严重泄密事件。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应据实赔偿。 11.若乙方违约,其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可选择优先在尚未支付的项目款中扣除,若尚未支付的项目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乙方应通过转账方式向甲方补足所有违约金或赔偿金

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略)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2个小时内向甲方书面通报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关机关出具的客观有效证明及乙方的综合情况报告。 3. 乙方若未履行或迟延履行上述义务,则不能认可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密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保守项目相关秘密,并与甲(略)。

服务期限(略)前完成影像获取工作,7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

争议解决1、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略)。 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略)

合同生效(略),经双方协商(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以补(略)。 2、项目招投标文件、《设计书》、项目生产中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补充协议及项目执行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略)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三份,每份均(略)。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规范、合同及技术设计书进行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略)

服务地点(范围)项目区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甲方向(略),首付款金额为(略)。 2.乙方完成合同(略),甲方支付乙(略)。

售后服务依据中标方投标文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略)

(略)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等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略)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略),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略)。
2 技术路线 20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航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关键点阐述逻辑合理,思路清晰,切合项目实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项目建设内容、任务、目标的认识与理解; 2、对航摄区地理、气候、日照、空域等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分析; 3、主要技术指标和成果规格; 4、整体技术路线; 5、技术设计方案(航摄分区、航高、航线、航摄时间)完整、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和项目需求; 6、针对项目特点配置合适的飞机和航摄设备; 7、制定详细的航摄工作流程和工作措施; 8、航摄数据处理方法及质量分析; 9、补摄及重摄判定及方法; 10、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11、资料整理与成果汇交等内容。 技术方案逻辑清晰、合理,符合项目实际和规范要求,针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清晰,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人员组织安排合理,技术实施方案完整、详细、结构清晰、表述准确、主题明确,航摄分区、航高、航线、飞行时间及设备的选择不仅满足了该项目需求,还考虑到采购人后续工作环节(如:空中三角测量、数字正射影像制作、数字线划图生产等)的便利性和质量可靠性,项目工作流程和实施措施得力、可靠,所需人力、物力准备充分,有完善的工作规划、部署,工期、质量有保障,得20分; 方案中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2分,扣完20分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设计意图;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3 质量控制 10 投标人须对项目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并做出相关承诺,在此基础上依据项目需求,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目标、质检方案、质检措施、质量保证承诺等内容): 1.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检方案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紧密贴合项目实际,各类质检要素详细且全面,各项指标要求明确、准确,重难点分析到位,对影响项目成果质量的关键环节、关键因素把握精准,质检措施及方法科学合理,完全能够实现其技术目的,质检工作计划安排恰当,能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并建立合理有效的质量奖惩机制,有质量保证承诺,得10分。 2.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检方案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符合本项目需求,主要的质检要素和指标要求明确、准确,对影响项目成果质量的关键环节、关键因素以及重难点有较为准确的分析,质检措施及方法合理,质检工作安排不影响项目整体推进,建立清晰的质量奖惩措施,有质量保证承诺,得7分。 3.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检方案覆盖不全面,但能实现其控制目标,分析了本项目主要的质检要素和指标,有可行的质检措施及方法,质检工作有可能会影响项目进度,质检方案中存在与分项目无关的内容,有质量保证承诺,得3分。 4.质量控制目标与项目实际存在较大偏离,或者质量控制方案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者质检方案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未提供质量保证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得1分。 5.未提出质量控制目标或未提供质量控制方案的,不得分。
4 人员配备(人员要求应以最新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10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中级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得4分,中级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拟投入(略),高级得3分,中级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否则(略)) 3.投标人(略),人员数量≥5人,得3分;(略),得2分;少于3人不得分。(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投入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项目投入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投标企业应确保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提(略),中标无效,且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类似业绩 5 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节点以行政管(略)人实施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①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任务书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网站截图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已通过验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验收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5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售后服务组织、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时限、服务期限等内容): 1.售后服务内容完善,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有明确的保障措施,组织管理健全,措施可靠、操作性强,紧密贴合该项目特点,服务响应时限短且完成迅速有效,现场服务到位快捷,售后服务响应迅速;服务体系流程详尽、层次分明;售后服务奖惩严格、执行保障全面到位,得5分; 2.售后服务内容完整,措施得当,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服务响应时限短;现场服务到位比较及时;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较为科学且对有可能发生得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有奖惩方案,得4分; 3.售后服务内容完整,但是缺乏对本项目的具体方案内容;有相对比较简单的服务响应时限表述和现场服务到位时间表述;服务体系不具体;有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和售后服务奖惩方案,但内容相对概括,不够贴合实际,得2分; 4.售后服务内容过于形式化,有机械地复制粘贴的情形没有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没有服务响应时限表述和现场服务到位时间表述或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7 稳定性承诺 5 对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设备(包含飞机和航摄仪)的稳定性承诺,承诺项目实施期投入所有人员及设备不变更的,得5分;仅承诺项目实施期人员和飞机不变更的,得4分;(略),得2分(略),得1分;未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不明确的,不得分。
8 项目组织和进度计划 10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的项目组织和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项目管理制度、人员配置表等内容):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有全面准确的认识,针对性的做好人员和设备投入和安排,人员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详实、合理,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科学、有效的进度计划,各主要生产环节工作安排合理且依据充分,对可能影响项目进展的难点和项目工作重点分析到位,项目整体进度完全满足需求,得10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有准确的认识,人员和设备投入安排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但冗余量大,职责分工恰当,制定了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安排清晰合理,主要生产环节有详细的工作安排,但制定的依据无法支撑其计划安排,对可能影响项目推进的重点分析到位,但难点认识不足,项目组织实施安排能够支撑其按期完工,得7分; 3.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有一定的认识,由此制定了人员和设备投入计划和安排及项目管理制度,但相关内容描述模糊,没有针对性,项目整体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要求,主要环节的工作安排不清晰,对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认识不足,按其项目组织实施措施,存在项目延期风险,得3分; 4.未提供专门的项目组织方案,或者方案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工作计划笼统,人员和设备安排难以满足项目需求,很难保障项目实施的,得1分。 5.未提供工作计划的和项目组织方案的,不得分。
9 应急方案 5 投标人需对航空摄影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有清晰的认识,并针对性制定应对方案,以消除突发情(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投标人对项目(略)认识,贴合项目实际,深入准确(略),根据严重程度设置了合理的预警机制,并针对性的制定了合理可靠的应急方案,应急措施切实可行、及时有效的,得5分; 2.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略),深入分析了其对项目实施造成的影响,并建立了比较合理的预警机制和针对性的应急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应急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但实施效果难以完全消除影响的,得4分; 3.投标人对项目实施期间可能遇到的影响项目进度、成果质量的突发情况有一定的认识,但与项目实(略),未准确分析(略),预警机制建立逻辑不清晰,应急方案针对性不强,应急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实施效果不明显,得2分; 4.投标人对项目实施期间可能遇到的影响项目进度、成果质量的突发情况有一定的认识,但存在缺漏,与项目实际存在偏离,对突发情况给项目实施造成的影响分析浅显,应急方案和措施针对性不强,或者应急方案内容模式化,或有明(略),得1分; 5.未分析项目实施期间可能遇到的影响项目进度、成果质量的突发情况或者未提供应急方案的,不得分。
10 设备投入 8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套满足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规定的飞机和航摄仪投入到本项目中作为基础设备投入,否则投标无效。在此基础上: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飞机及航摄仪,每增加一套(需同时包含飞机和航摄仪),得2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满足技术要求的航摄仪(包含基础设备)为自有设备的,每有一套,加2分,最多加4分。 注:1.投标时必须注明设备型号及编号; 2.自有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共有产权的设备按租用计分;上级单位划拨设备按自有设备计分,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按租用设备计算。 3.设备租赁合同到期的,则相应设备按未满足采购需求处理。
11 安全保密 6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的安全保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密管理制度、数据保密措施、对项目实施中的数据保密做出承诺等内容): 1.投标人具有完备、可靠的保密管理制度,详实的保密工作要求和措施,设置了职责明确的保密管理岗位,能够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具有完善的保密措施及可信的保密能力;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了专门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对本项目各工作环节的保密要求和保密工作的重点、难点、薄弱点有清晰的认识、分析到位,制定的工作措施可靠、操作性强,有对项目实施中的数据保密做出承诺,得6分; 2.投标人具有可执行的保密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数据保密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设置了专门的保密人员,并提供了相应材料证明其具备具有合格的数据保密能力;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了专门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清楚认识本项目各工作环节的保密要求,但重点、难点、薄弱点分析存在缺失,制定的工作具有措施操作性,有对项目实施中的数据保密做出承诺,得4分; 3.投标人具有可执行的保密管理制度,但相应的数据保密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不明确或者不完整,保密职责不到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为本项目制定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针对性不强,对本项目各工作环节的保密要求认识存在缺陷,工作措施存在引用错误或者前后不一致或者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有对项目实施中的数据保密做出承诺,得2分; 4.投标人的数据安全保密制度、数据保密流程或工作措施不完整,未提供证明材料;未针对性的制定本项目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或者制定的措施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无保密承诺或有保密承诺但针对性不强,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12 安全生产 6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的安全生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对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做出承诺等内容): 1.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完备、可靠,能够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到位、措施可靠;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生产措施,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分析全面、到位,制定的工作措施可靠、操作性强的,并且有完备的应急方案,对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做出承诺,得6分; 2.投标人具有较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具有可操作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提供了相应材料证明其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能力;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生产措施,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分析存在缺项,制定的工作措施具有操作性的,并制定了专门的应急方案,对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做出承诺,得4分; 3.投标人具有较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难以实现其目的或者措施覆盖不全面,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为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措施针对性不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点认识存在缺陷,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方案存在引用错误或者前后不一致或者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的,对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做出承诺,得2分; 4.投标人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职责或工作措施不完整,未提供证明材料;制定的措施及方案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过于形式化,欠缺实操经验,有机械地复制粘贴的情形,没有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的,未对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做出承诺,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略)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中标通知
2024NCZ000941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4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一标段的采购需求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