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银校合作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银校**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九华山路258号;

基准利率上浮比例:3个月定期存款(人行基准上浮27.27%)、6个月定期存款(人行基准上浮23.08%)、1年定期存款(人行基准上浮13.33%)、活期存款(人行基准无上浮);

四、评审专家名单:贾成海、莫毅民、刘武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市公管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价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市公管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收费金额:5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鸠**路77号**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联系电话:151****2353。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无效投标单位:无

5、成交单位业绩:①项目名称:**市物业专项****银行)改造项目,签订时间2023.7.28:

②项目名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签订时间:2022.2.7。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中路

投诉联系方式:0553-****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鸠**路77号**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质疑联系方式:151****2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梅

电 话:151****235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中标通知
安徽工程大学银校合作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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