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略):宿州市中(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盱眙县古桑乡中国凹土科技园(古桑集中区)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略).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宿州市(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消防主机、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声光报警器、气体释放报警器,紧急启停按钮及相关配件

数量:(略)

单价:(略)/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方式:1570557539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略),无法提供合法(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中标通知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