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2022年猴场苗族仡佬族乡仙**、小谷毛村土地开发项目****改革局以2308-520422-04-01-4850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猴场苗族仡佬族乡仙**、小谷毛村
2.2 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项目建设规模319.62亩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县2022年猴场苗族仡佬族乡仙**、小谷毛村土地开发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在****(**省**市**区凯旋公园里16栋1单元15-3)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地点为****(**省**市**区凯旋公园里16栋1单元15-3)。标书代写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联系人:王倩文联系方式:130****2453
1.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报名时间;2.图纸获取方式:无3.该项目需缴纳 3 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16:00时。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户名:********公司;账号:820********4027719。(具体缴纳流程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省**市******县委****信访局三楼) | 地址:**省**市**区凯旋公园里16栋1单元15-3 |
| / | 邮编:/ |
| 孙庆 | 联系人:吴德义 |
| / | 电话:/ |
| 138****9494 | 手机号码:189****4381 |
| /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