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局永定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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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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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永定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略)
采购合同编号:(略)-1
采购人(全称):(略)
供应商(全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永定区精神障(略)(2024年—2026年)
2、采购计划编号:(略)
3、项目内容:永定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略))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略)
6、联系电话:(略)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略)
大写:
2、(略)。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略)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1月01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略)
3、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的服务,直至验收完成。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略)
验收方式:(略)
验收标准:(略)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略)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1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略),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略)
合同订立地点:(略)
附件:(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龚兴生 法定代表人:张爱华
(略) (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略) (略)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附件下载: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局永定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包1)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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