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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略) | (略) |
被投诉人1 | **市政府采购中心 |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
被投诉人2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会峰大厦16楼 |
相关供应商 | (略) | (略) |
投诉人:(略)
地 址:(略)
被投诉人:(略)
地 址:**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市会峰大(略)
相关供应商:(略)
地 址:(略)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略):1.中标单位得分业绩与招标文件不符;2.中标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荣誉表彰要求,提供的荣誉表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诉求:1.重新组织专家(略).对中标(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略),责令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略))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展后续工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