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及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 《清丰县非(略), 现就2024年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示中标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需是河南省医药(略)
二、(略)
1.乙型肝炎疫苗
2.人用狂犬病疫苗
3.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4.无细胞百白(略)
5.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6.流行性感冒疫苗
7.肠道病毒7(略)
8.水痘减毒活疫苗
9.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0.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1.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2.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3.腮腺(略)
14.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
15.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6.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疫苗
17.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18.五价重配(略)
19.吸附破伤风疫苗
20.带状孢疹疫苗
21.重组(略)
22.甲型(略)
23.出血热灭活疫苗
24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25.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26.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参照非免疫规划(略))
三、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向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企业、产品资料等材料。
2.清丰县疾控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属实或不完整的,取消参(略)。
3.在县纪检组监督下,由清丰县疾控中心疫苗采购领导小组抽取疫苗遴选专家,组成本次遴选专(略)。
四、参加遴选(略)
1.填写清丰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见附件1)
2.生产企业简介;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税务登记证;
4.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6.申报产品的G(略)
7.申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8.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9.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需要说明的(略)
11.参加遴选的公司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对本次提供(略)(如有造假行为,3年内不能参加清丰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12.所有复印件(略),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1.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略)将企业产品材料送达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清丰县诚睦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联系人:李世杰,联系电话:(略)。
2.遴选结果在(略)。
普通附件: | 附件1非免(略).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