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就(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项目
三、项目情况:本次采购为(略)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内容:(略)
采用单一来源(略):
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特申请采用(略)。
01包:(略)
名称:(略)
地址:**省**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607室
公示期限:(略)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本项目(略),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2、供应商的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3、供应商(略),需提供生产厂家完整授权;
4、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略):
地点:**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大观C座13楼12A09室
获取采购文件须知: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将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标书费汇款底单(标书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16:00,以上资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16:00),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略),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采购文件费用:100元/包,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开户单位名称:(略)**营业部,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光新路支行,银行账号:5319 0645 2010 802,汇款时请备注:“(略)+包号 标书费”字样。标书费须由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供应商须完成以上事项方可视为成功获取采购文件。(注意:获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前(**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大观C座16楼会议室
七、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前(**时间)
2、地点:**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大观C座16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 址:(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阳光新(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