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吨/年复合助剂项目DCS系统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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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新南山凯美可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万吨/年复合助剂项目DCS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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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1.00 **新南山凯美可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复合助剂项目DCS系统技术要求 一、总则 1)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乙方应保证系统的完整性、统一性,提供一套完整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 2)乙方承诺所提供用以实现技术协议技术要求的软、硬件均为系统中最新的、典型用途的软硬件,而非较低级或简化的,如在合同执行期间不符合该项要求,卖方无条件予以调整和更换。 3)乙方在技术交流和设计过程中对于甲方设计方案和图纸的确认,尤其是硬件配置、功能分配及控制逻辑等的确认并不代表买方将为本套系统的设计承担责任,卖方应完全保证所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优良性。无论是否经过买方确认,卖方都应无条件对系统中的缺陷、不足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换,而不增加任何费用。 4)乙方对系统开工后的技术服务、使用和维修技术咨询提供良好的服务承诺,乙方应在接到用户电话后2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直到解决问题。需要时可在24小时内派专人到用户所在地解决。 5)自试运行(试运行周期6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两年,乙方承诺质保期内DCS系统出现任何硬件正常使用出现的损坏免费更换。 6)乙方承诺质外硬件终生负责维修,免收服务费,只收取硬件费用。 7)设备、系统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8)为避免歧义,双方明确,无论技术要求是否涉及,标的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资料的提供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和对买方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均属于卖方的供货范围。 二、施工范围 1)乙方应提供满足甲方控制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完成机组整套DCS 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发货、组态调试,这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① 按照本技术协议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提供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统。 ②提供构成DCS所必须的全部硬件和全部软件(包括系统平台软件、运行软件、基本优化软件、应用软件、接口软件等)。 2)施工界面:第三方工艺安装施工单位负责将仪表等信号、通讯、控制电缆铺设至控制室内机柜附近,乙方负责接入系统机柜及系统自身软硬件的供货、安装、组态、调试工作以及对甲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联动试车时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试。 3)甲方负责组织和协调乙方与设计单位、制造单位、装置安装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作界面交接以及联动试车的沟通协调工作。 4)交货日期:乙方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 5)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5日内向甲方提供机柜布局图及载荷。 三、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述规范、标准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相互间有出入时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HG/T 20507-2014 2)工业自动化仪表用电源电压 GB/Z 41390-2022 3)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GB/T4830-2015 4)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93-2013 5)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GB/T 7260.3-2003 6)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174-2017 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2887-2011 8)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17859-1999 9)基于网络的企业信息集成规范 GB/T 18729-2011 1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2016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18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16 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外,还应执行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无规范和标准时,以设计部门提出经业主同意的标准执行。 四、系统设计原则 1)采用目前自动化技术领域内先进的和成熟的新技术及新成果。 2)DCS系统和硬件选用国产知名品牌,有足够的应用案例并提供实际应用证明资料,控制方案先进合理,切实可行,系统稳定可靠。 3)DCS系统网络采用工业以太网协议标准,能够在强电磁干扰、高机械负荷和振动环境中正常通讯。 4)操作站直接访问控制器数据,不采用通过服务器结构间接访问(Server/Clients)控制器的形式, 控制器和操作站相互独立,控制功能全部在控制站中完成,操作站仅完成操作和监视功能及历史数据存储。每个操作站有自己独立的数据库,系统中任何一个操作站都具有访问本控制区域系统中所有信息的能力,操作站间数据库相互可以备份,一个操作站故障,其它操作站可以担当故障操作站的全部功能。 5)整个系统包括现场仪表、一次元器件、控制单元、工程师站、操作站、管理终端、服务器、网关、通讯网络系统等,其负荷都不应超过其硬件、软件能力的60%。 6)乙方需保证DCS系统的设计符合工业过程控制设计标准,具有足够的负载能力、合理的接地系统,保证数据采集和过程控制功能连续可靠的运行。 7)DCS系统的软件、卡件等产品均为厂家同一品牌的主流产品,软件为最新版本。 8)DCS系统要易于维护,操作方便,组态灵活,控制系统的所有模件应支持带电热插拔,某一模块故障或者被拔出,完全不会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运行。模块插入插槽后,系统将自动识别模块类型(即插即用),接线方便可靠。为保持DCS系统的稳定性。系统模块与编程状态软件品牌保持一致。 9)DCS控制系统所采用的I/O模块、CPU模块和通信模块等设备必须是同一系列产品,模拟量模块必须采用隔离型模块。所有的输入**、输出**及其工作电源,均应互相隔离。卡件的任一**故障,不应影响其他**的正常工作。 五、系统功能要求: 1)完备的数采功能:选择高性能的DCS系统,设计合理的数采网络。 2)所有操作均建立日志操作文件,以便于分析改进现有操作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3)工艺参数自动检测功能:按照工艺的检测控制要求,对各类工艺参数实时予以检测; 4)安全性功能:控制系统应具有完备的安全性功能,能够防止越权存取数据、显示数据和操作系统功能。 5)数据处理功能:建立完备的生产数据库,完成生产需要的报表设计和自动生成功能,以及为方便和满足生产管理需要所定制的各种数据处理功能。收集数据需按照变量类型、名称、属性分类按时依次归档,并及时写入硬盘。硬盘应能保存至少24个月的历史数据,历史数据的采样周期应在5分钟到24小时内可调。历史存储数据能够计算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标准值、偏差值、累计值等。 6)系统网络:通讯系统应具备MODBUS RTU通讯所需的软件和硬件以便于与设备自带PLC或智能设备进行通讯。 7)系统应具有完备的冗余功能,包括设备冗余和工作性能冗余。电源配置1:1冗余,控制站的处理器等功能卡1:1冗余 ,I/O卡件插槽位置要求预留15%的余量(备用插槽应配置必要的硬件,保证今后插入模块就能投入运行), I/O点数预留15%的余量。 8)DCS系统柜中应加装浪涌保护器,以防止天气原因对系统造成干扰。 六、控制站的要求 1)控制器的存储器应具有数据保持功能(后备电池或非易失性保持);系统的运行方式采用多任务周期的运行方式,以适应不同的控制任务的需求; 2)模块的编址不应受在机架内的插槽位置所影响,而是在机架内的任何插槽位置上都应能执行其功能。 3)模块的种类和尺寸规格,应尽量少,以减少备件的范围和费用支出。 4)乙方提供的所有控制装置机柜、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均应能接受由二路交流220V±10%,50Hz±1Hz的单相电源。 5)提供二路供电所需的供电装置,其中的一路供电经不停电电源(UPS)向系统供电;另一路来自厂用保安段电源,直接向系统供电。 6)24V直流配电要求:具体24VDC电源容量由乙方自行计算,至少保留20%的余量。 七、处理器模块技术要求 1)处理器模块上应清晰地标明其网络上的名称和地址,并带有LED 或者LCD 自诊断显示。 2)应有电池模块作为处理器数据存储的后备电源。电池的更换不应影响模块的工作。 3)处理器模块采用双处理器结构,支持多任务运行。 4)某一个处理器模块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处理器模块的运行。此外数据通讯总线故障时,处理器模块应能继续运行。 5)对某一个处理器模块的切除,修改或恢复投运,均不应影响其它处理器模块的运行。 6)在冗余系统中,对某一个处理器模块的故障、通信故障、切换运行模式、程序修改或恢复投运,均不应影响另外的处理器模块的运行。 7)处理器模块应冗余配置且互相能保持同步,一旦某个工作的处理器模块发生故障,系统应能自动地以无扰方式,最大10ms 内快速切换至与其冗余的处理器模块,并在操作员站报警。当故障处理器修复并插入系统后,系统应自动进行状态拷贝并使其处于冗余运行方式。 8)冗余系统的处理器的冗余通信链路速度不低于100Mbps,并应采用可靠性高的光纤链路。 9)电源故障应属系统的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受电,处理器模块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 10)处理器的支持在线程序的修改,系统内增加或变换测点,应不必重新编译整个系统的程序。 11)处理器支持多种语言的编程包括:顺序功能图(SFC),功能块图(FBD),结构化文本(ST),指令表(IL)。 八、IO模块技术要求 1)I/O 处理系统应“智能化”,以减轻控制系统的处理负荷。I/O 处理系统应能完成扫描、数据整定、数字化输入和输出、线性化、热电偶冷端补偿、过程点质量判断、工程单位换算等功能。 2)所有的I/O 模块都应有标明I/O 状态的LED 指示和其他诊断显示,如模块电源指示等。 3)所有的I/O 模块、通讯模块、控制器、底板等硬件应具有防雷、防尘、防腐等功能,达到G3标准。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电磁抗干扰性能和工业环境适应性度。 4)所有I/O模块均可带电热插拔,某一模块故障或者被拔出,完全不会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运行。模块插入插槽后,系统将自动识别模块类型(即插即用),模拟量卡件支持现场总线功能,支持PA总线协议或者FF总线协议。 5)所有模拟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10次,所有的数字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20次。 6)应提供模拟量模块的电压(1~5V、0~10V、24V等)信号及电流(4~20mA、0~10mA等)信号(如有该类型的模块)的开路和短路以及输入信号超出工艺可能范围的检查并提供报警的功能,这一功能应在每次扫描过程中完成。 7)所有接点输入模块都应有防抖动滤波处理。如果输入接点信号在4 毫秒之后仍抖动,模块不应接受该接点信号。 8)应采用相应的手段,自动地和周期性地进行零飘和增益的校正。 9)在系统电源丧失时,执行机构应保持失电前的位置或应采取措施使其处于设备安全位置。 10)模拟量输入、输出模块应采用隔离型模块,所有的输入**、输出**及其工作电源,均应互相隔离。卡件的任一**故障,不应影响其他**的正常工作。 11)在整个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内,自动化控制系统精确度应满足如下要求:模拟量输入信号±0.1%;模拟量输出精度±0.1%。 12)IO类型要求: ★模拟量输入:4~20mA 信号,不大于16**,最大输入阻抗为250Ω,系统应提供4~20mA二线制变送器的直流24V电源。对1~5VDC输入,输入阻抗必须是500KΩ或更大。卡件中信号制的选用应通过软件进行定义。 ★模拟量输出:4~20mA 信号,不大于16**,具有驱动回路阻抗大于750Ω的负载能力。负端应接到隔离的信号地上。系统应提供24VDC的回路电源。在操作员站能具有两种报警:现场过程报警及现场设备报警。。 ★数字量输出:不大于32**,应采用隔离输出,隔离电压≥250V。 ★数字量输入:不大于32**,应采用24VDC隔离输入模块。 九、DCS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的所有软件均为知名品牌的正版软件,并接受验证其正版性。所提供的软件应能确保系统的编程、组态和系统运行的正常执行,必须满足功能要求,并保证是免费升级服务,不能设置密码锁等。 2)乙方应提供一整套完整的满足本技术要求的程序软件包,包括实时操作系统程序、应用程序及维护检测故障诊断程序等,并提供上述软件备份。 3)乙方应提供高级编程语言和程序开发工具以满足用户工程师开发应用软件的需要。同时提供易于掌握的专用的系统语言。 4)应提供对设备运行工况的画面开窗显示、滚动画面显示和图形缩放显示, 以便操作人员能全面监视, 快速识别和正确进行操作。为帮助运行人员在设备的启、停或紧急工况时, 能成功地操作, 5)系统应提供在线的Help显示软件包。运行人员应可通过相应的Help键, 调用Help显示画面。 除标准的Help显示画面外, 还应让用户可以使用这种Help显示软件包生成新的Help画面, 以适应一些特殊的运行工况。 6)乙方应能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 提供用户画面。用户画面的数量, 应可在工程设计阶段按实际要求进行增加,而不额外增加招标方的费用支出。 7)模拟量控制的控制器模块完成所有指定任务的最大执行周期不应超过250ms,开关量控制的控制执行周期不应超过100ms。 8)在工程师站上应能对系统编程、组态进行修改,不论该系统是在线或离线均能对该系统进行修改。系统内增加或变换测点,应不必重新编译整个系统的程序。程序编辑或修改完成后,在线状态下,应能通过通讯总线将系统组态程序装入各有关的控制器模块,而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运行人员可通过键盘或鼠标, 对画面中的任何被控装置进行手动控制。 9)投标方提供与DCS控制系统配置的生产信息管理软件,完成全厂的生产信息管理功能,按要求实现画面和报表显示,数据统计等工作。 10)软件系统提供的基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此) a) 图形制作功能。 b) 控制组态功能。 c) 程序监控功能。 d) 事故报警功能。 e) 故障诊断功能。 f) 数据记录功能。 g) 报表打印功能。 h) 网络通讯功能。 i) 权限管理功能。 j) 仿真测试功能。 十、HMI软件技术要求 1) HMI软件的显示界面可为全中文,支持WIN10操作系统环境下的正常运行。 2)为满足系统的扩展性,HMI软件必须提供无限点(或大于10000软硬点)的版本,操作站配置运行版本,工程师站配置开发版,点数要求与HMI一致。 3)应具备良好的开放性支持OPC、DDE通信接口,支持VBA和ActiveX控件。 4)软件应具备良好的可靠性,具备数据**和控件容器安全隔离功能。单个数据**或者控件出错不影响其他系统组件的正常运行。 5)任何画面在1秒的时间内完全显示出来。所有显示的数据应每秒更新一次。 6)运行人员通过键盘、球标或鼠标等操作手段发出的任何操作指令均应在1秒内或更短的时间内被执行。 7)HMI软件支持在线修改功能。 十一、操作员站的基本功能要求 画面切换与操作 生产数据监视 声光报警、报警确认 趋势画面建立 报表生成和打印 设备控制与操作 控制方式的选择 参数设置与更改 操作与报警记录 十二、工程师站的基本要求 1)工程师站用于程序开发、系统诊断、控制系统编程、组态、数据库和画面的编辑及修改。 2)工程师站应能调出任一已定义的系统显示画面。在工程师站上生成的任何显示画面和趋势图等,均应能通过网络加载到操作员站。 3)工程师站应能通过网络,既可调出系统(全局的)任一个控制器的系统组态信息和有关数据,还可将组态数据从工程师站上下载到各控制器和操作员站。此外,当重新组态的数据被确认后,系统应能自动地刷新其内存。 4)工程师站应设置软件保护密码,以防无关人员擅自改变控制策略、程序和系统数据库。 5)工程师站应能实现操作员站的所有功能。 十三、控制系统编程软件技术要求 1)乙方应提供DCS控制系统的全功能正版编程组态软件(要有相关证明及正版光盘)和仿真软件,包括编程、通信网络组态、仿真测试等,支持WIN10操作系统环境下的正常运行。 2编程软件至少支持顺序功能图(SFC)、功能块图(FBD)、结构化文本(ST)、指令表(IL)等5种语言。 3)工程师组态软件应提供诊断功能。 4)系统必须具有时间同步服务,且本次系统配置时必须配置相应的软硬件设备。 5)在合同保证期及以后一年内,中标方应免费提供最新版本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升级服务。对于由于软件版本等引起的系统故障,中标方应及时免费控制。 十四、外围设备配置要求 1)计算机:配置当前主流机(2台,一台兼工程师站), 配置参数:CPU内核数≥2,基本频率≥4.1GHZ,内存≥8G,硬盘≥1TB,显卡≥4G。 2)打印机:控制室内配置黑白A4幅面激光打印机1台,具备网络接口。 3)操作台 操作台应现场控制室的实际分布进行配套供货。操作台内配接线端子及多功能插座,要求美观**,便于接线和放置操作站主机、显示器。下方可以安装计算机设备,并附带有通风孔和风扇。数量与计算机匹配或增加余量。 4)供电 供货范围包括电源柜(双路进线、自动检测、无扰动切换、所有柜内供电开关、直流24V电源)、UPS。UPS容量由乙方核算,匹配当前系统,并预留30%余量,电池必须放入独立的电池柜内,乙方必须在电池柜内配备相应规格的电源开关和插座等。 5)控制器柜和I0机柜 采用18折型材框架结构,可以采用并柜方式安装。 表面采用电泳浸涂底漆工艺,达到良好的防锈防腐要求。 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NAMA12(IP44)。 机柜采用不小于2.0mm 厚的锌钢板。机柜门应有导电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射频干扰和防尘能力、柜门上下不应装设任何系统部件。 机柜的设计为全封闭式结构,落地安装,屏前后开门,电缆由柜底引入。 对需散热的电源装置,应提供排气风扇和内部循环风扇。 柜内的端子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300mm 以上和距柜顶150mm以下。端子应至少能接入1~2.5mm2线径的电缆。 机柜内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不易模糊的标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 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接线槽均应由阻燃材料造。 投标方提供机柜、操作台以及其他设备之间互联的电缆(包括两端的接插件),这些电缆应符合IEEE防火标准。 根据控制范围的I/O卡,设置I/O信号处理设备及I/O端子排、中间端子柜,作为用户现场信号与控制系统的接线分界。 接线端子用管状接头压接,并有电缆或端子标志及编号。 装有风扇的控制柜均应提供易于更换的空气过滤器。 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以便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也利于施工和以后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十五、技术服务要求 1)DCS设备在现场安装、接线完毕后,系统通电由乙方的技术人员负责。通电前由乙方的技术人员确认系统的安装、接线、电源及接地等情况,然后通电启动、测试。 2)装置开车前,乙方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协助甲方对系统与工艺过程进行联调试运使系统各部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对于第三方通讯设备,乙方承担DCS系统和第三方设备实现完全可靠通讯的责任,乙方有责任积极同第三方设备厂家技术人员联系协作,确保实现第三方设备通讯正常。 4)编程配合 十六、硬件和系统功能测试 1)系统设备完整性检查(检查系统是否按照配置清单和实际的布置连接完毕); 2)硬件测试 冗余测试(检查冗余设备的切换测试报告,并进行随机抽查) 过程站断电恢复功能测试(检查测试报告,并进行随机抽查) I/O**功能测试(检查DCS厂家提供的I/O**测试报告,并随机进行抽查) 3)系统功能测试 系统显示和操作功能测试 检查流程图是否组态完整,是否符合设计联络会中所确定的数量和形式 抽查各可操作设备的操作功能是否满足要求;坚持各标准操作按钮是否操作正常; 检查报警功能; 检查趋势功能 检查报表功能 检查打印功能 4)组态功能验收 检查所有应用程序是否已经下载到控制器中; 检查组态工程师站工具是否正常工作; 检查程序是否能够正常修改和下载; 5)系统软件检查 检查各计算机是否按照合同的要求安装了正确的、正版的软件; 检查是否提供了相关软件的光盘和安装许可证; 6)系统应用软件功能测试 参照乙方提供的功能说明书,核对逻辑控制功能,保护、连锁、手/自动切换等功能等; 7)系统与第三方设备的通讯测试 是否与第三方设备建立有效通讯;是否组态了通讯程序; 十七、培训要求 培训至少应有如下内容并附带全套培训资料: DCS的内容结构和特点 软件组态 数据库生成 LCD画面制作 硬件维护、检查测试、查找故障的方法 数据通讯系统的基本原理、通讯协议和接口 DCS的仿真培训和故障排除 DCS的基本知识和系统组态。 DCS的安装、检查、排除故障、在线联调和维修等课程。 人-机接口的应用培训。 十八、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 系统I/O清单 P ID图纸 控制逻辑图等 乙方提供: 系统总说明书、配置图 I/O柜的内部配置图 系统测试报告 系统维护说明书 操作说明书(手册) 组态说明书(手册) 供货范围及供货清单 备品备件清单。 提交的资料包括文字版6套,包括电子版2套,乙方所提供的资料清单由甲方最终确认。
投标厂商资质
注册资金 专业资质
公司业绩
相关认证
其他
信息来源:http://(略)com.cn/tender/TenStaList.aspx?id=(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招标公告
2万吨/年复合助剂项目DCS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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