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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马鞍山(略)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三、评审专家名单:(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我局机关党委纪委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略)11楼 联系电话:0555-8880550
若供应商(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略)
2、具体的(略)
3、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4、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略)
2、提起(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