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LXZB-G2024-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惠山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质控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更正(略)“三.采购需求”及“四.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1.服务频次”:
原:1.服务频次:(1)对惠山区约240家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86家涉水企业、66家涉气企业、110家单流量企业)完成2次/年的运维监管。(2)对江苏省用电监控系统中显示有异常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目前安装用电监控企业865家)。(3)对江苏省末端监控系统中下发的督办企业进行现场核查(2022(略))。
现:1.服务频次:(1)对惠山区约(略)(包括但不限于:76家涉水企业,68家涉气,10(略))完成2次/(略)。(2)对江苏省用(略)(目前安装用电监控企业931家)。(3)对江苏省末(略)(2023年督办企业约30家)。
更正日期:
2024-04-17
如(略)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1.中标、成交供(略),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