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编号: (略)
三、项目概况:选取1家审计类公司负责单位50万以下工程项目审价和10万以上50万以下物资采购审价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略)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市石景山区 | 2024年5月20日前。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2.项目预算 (略)
※3.最高限价:(略)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公司(略)。
9.本项目(略)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00 至 16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三)申领招标文件(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略)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略)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5月8日 13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5月8日 13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市西城区(略)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略)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略)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5月8日 13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
※八(略)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