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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政函〔(略)23〕164号
市自(略):
你局《关于调整贵港市本级(略)23年度第一批次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的请示》(贵自然资报〔(略)23〕4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贵港市本级(略)23年度第一批次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的拟出让时间段由“(略)23年4月27日至(略)23年7月27日”调整为“(略)23年4月27日至(略)23年11月27日期间”。
二、同意将贵港市本级(略)23年度第一批次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里的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扶贫移民搬迁安置项目面积由2.3230公顷调整为2.(略)94公顷。
请你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
(略)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