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汤溪镇仙舟大街108号北侧自南向北11-14间营业房及2-3楼办公室五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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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汤溪镇仙舟大街108号北侧自南向北11-14间营业房及2-3楼办公室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略),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略)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略)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略),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略)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略)。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略).31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实际为准。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明确招租标的范围,对标的房屋进行详细的了解及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房屋实际出租位置、面积、门牌、消防、水电等实际状况)。上述相关内容均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看房联系人:王女士,(略)。 6、本次标的招租由**产权交易所采用“浙交汇”系统组织竞价交易,竞买方报名、竞价等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在公示附件《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文本中均有详细介绍,竞买方须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同时交易所提供与报名以及竞价等有关的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流程服务,如因竞买方未向交易所咨询或未经指导导致对系统交易产生的误解及操作等,一切责任自负。 7、遇政府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国家政策法律等需要收回或拆除标的房屋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标的房屋,承租方必须在出租方或相关单位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标的房屋,费用自理,出租方不补偿和赔偿承租方的任何损失。因终止租赁合同,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缴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给承租方,但不计利息;若有政府补偿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8、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对房屋周边道路改造、维修等活动,影响承租方经营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予补偿。 9、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市婺州粮(略)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略)
联系地址 **省**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13号
交易(略)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略).00 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略) 采用先付款(略),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五年,第2年第3年租金不递增,第4年租金在第1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递增 3%,第5年(略) 6%。 出租用途 国家法律法(略)。不得经营餐饮、足浴、洗浴、养老、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型产业、KTV、棋牌室等消防安全隐患较大的行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租期内总租金的5%,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白龙桥支行,银行账号:(略))。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白龙桥支行,银行账号:(略))。租期五年,第2年第3年租金不递增,第4年租金在第1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递增 3%,第5年租金在第1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递增 6%。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现状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相关单位收费标准为准。 6、出租标的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 7、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经营及办公用房等若涉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环保、消防等特种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该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原合同到期日为(略),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标的房屋若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如因前承租人未能及时腾退等原因造成不能向新承租人按时交房的,租赁期从实际交房日开始计算。新承租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标的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9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标的成交后第180个自然日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双方互不担责。如原承租人承租,原承租人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原合同到期日次日为新租赁合同开始时间。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一致的除外,但与挂牌披露相违背的实质性条款不得调整)。 11、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2、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五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略)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略)。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略),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略)交的保证金在竞(略)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略)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略)。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略),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略)。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房屋租赁合同(1).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 (略)
手机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网址

**县城(略)%债权

**市解放路138号资产

浙K8880K本田思域牌旧机动车转让

****高速公(略)(0.0015%股权)

**县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商铺租赁权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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