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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商务中心启动区)充电桩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招标条件 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商务中心启动区)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86.73万元。 2.2招标范围: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商务中心启动区)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621个7kw充电桩、300个落地支架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维保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上述数量为暂估,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2.3交货地点: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4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 2.5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建设厅公告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后审在开标初步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标书代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14时00分(**时间)。 6.2获取方式:“****央创****公司官网(http://www.****.cn/)-公告栏”直接下载。 7.投标文件(不含样品)、样品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不含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7.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7.3投标文件(不含样品)递交地点:**市**区**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4样品递交地点:**市**区**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指定位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含样品)、样品,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8.1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8.2开标地点:**市**区**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9.发布信息媒价 本次招标公告在****央创****公司官网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央创****公司官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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