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村乡村振兴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暨村庄运营项目-停车场(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赵村乡村振兴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暨村庄运营项目-停车场智能(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大道西侧林苑小区12幢5号、6号、7号、8号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略)、****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联系电话:江先生(略)、汤女士0563-265562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
邮 箱:(略)
联系方式:(略)、0563-2655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0563-2655626
十、附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下载主要标的信息.pdf
(略)
(略)
2024年4月1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