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村乡村振兴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暨村庄运营项目-停车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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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村乡村振兴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暨村庄运营项目-停车场(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赵村乡村振兴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暨村庄运营项目-停车场智能(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大道西侧林苑小区12幢5号、6号、7号、8号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略)、****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联系电话:江先生(略)、汤女士0563-265562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

邮 箱:(略)

联系方式:(略)、0563-2655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0563-2655626

十、附件

1、询价文件:下载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下载主要标的信息.pdf

(略)

(略)

2024年4月17日

附件信息: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