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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7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健康东街9777号潍****服务中心111室
联系人:宋大伟 联系电话:0536-****31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范维民 | 不动产权证书 | ****开发区**东街5778****村委(**小区)5号楼1-102室 | 158.67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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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