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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招标方信息 |
天津市宝坻区(略) |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南清沟村 |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洋 | |
5天 | 招标类别工程建设 | |
是 | 资金性质自筹 | |
金额:(略) | ||
289 |
转出信息 |
14000 元(总价) |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1.就该项目具有相关电力施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 (2)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 | ||
经村两委、成员代表研究决定,将本村南洼稻地东鱼池线路改造工程对外发包,方案如下: 一、工程情况 1. 拆除原电线杆电线并保留可用部分。 2.40米120平方防老化线安装、电缆架设并调试。 3.1600米120平方铝线安装、电缆架设并调试。 4.更换上述线路所需四线担10条、片瓶线夹18套、拉线4套、P6支瓶24个。 5.更换上述线路所需的其他安装配件,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6.以上所使用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且必须符合电力运行标准,线路更换及电杆必须稳固可靠。二、投标人资格 1.就该项目具有相关电力施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 (2)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 3.投标人在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报名并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后,方取得投标资格。 三、承包期限 施工期限:中标5天内完成工程并在2024年4月28日前发包方能正常使用此线路供电,超过2024年4月28日后发包方每日扣除中标方1000元工程款。 四、投标办法 由总工程款1.4万元的标底往下投,递减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投最低额者为中标人。凡中标人反悔的投标保证金不退,归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村经济合作社择日再次发包。 五、投标时间、地点 时间:以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 六、中标后要求 1.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经村经济合作社验收正常供电后退还。 2.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3.发包方不提供水和电。 4.承包方在施工时如发生人身事故或造成各项经济损失,与发包方无关。 5.承包方所使用的一切设备、工具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七、其他 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八、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竣工后,经村经济合作社验收合格,持税票结算工程款,税费自负。 产权交易所收取的服务费由承包方负担。 |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10000 |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5 | |
信息发布终结 | ||
(略) | 竞价方向反向竞价 | |
多次竞价 | ||
100 | ||
(略) 1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略)6:00:00 | |
(略)4:00:00 | 竞价截止时间2024-04-24 14:30:00 | |
账户名称:(略)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
账 号:(略) |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报名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