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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椎》(GB/T50434-2018)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略)于2024年4月委托**楚水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南**独田箐一期90MW光伏项目35kV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已完成《南**独田箐一期90MW光伏项目35kV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所完成的水土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9日),如对方案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反映。
1. 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方案编制联系人:苏 荣 联系电话:(略)
2.建设单位联系人(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尹以肖 联系电话:(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