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青海省省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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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青海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国家粮食青海(略)(青海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举行省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数量、品种、生产年限及产地。

交易时间为(略)午16时,数量3000吨,品种:新疆小麦;生产年限:2023年所产的冬小麦(净粮)。

二、(略)

标的号SCCGSCL2406,数量:3000吨;产地要求:新疆;底价:3100元/吨;包装形式:散装。

三、运输方式

300(略),送货到青海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库区)青海省西(略)(如果卖方集装箱发运,送货到库区的车辆必须可后翻自卸);货物(略),到达指定库区后的卸车费用由买方承担。

四、(略)

1、经过国家粮食青海交易中心交易成功后,在发货前买方派质量检验员、监督发运员到卖方库区查看中标粮食货位的质量和数量状况,确认中(略),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质量要求和索证报告等,并索取当地具有资质的粮食检测机构出具的该货位小麦质量检测报告(有CMA认证)。

2、卖方提供过筛清理杂质后的净粮到买方库区,买方逐车检验,青海省粮油检测防治所按1200吨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查检验和正常质量验收。买方在逐车检验时,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通知卖方进行退货处理。如果杂质超标,并且经过过筛清理后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买方可(略),卖方承担清理出的杂质损耗数量和相应的清理费用。粮食质量分批次验收和整仓验收以青海省粮油产品监督检验站检验的结果为准,验收不合格,买方(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包括:入库费用、(略),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费用等),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质量合格后,双方共同(略),以买方库区地磅为准,进行结算。买方不承担路途损耗,双方及时提供真实详细的收货和发货数量。

4、卖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各项指标限值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限值

符合标准

1

容重(g/l)

≥780

GB1351-2023二等质量要求或以上

2

水分(%)

≤12.5

GB(略)质量要求

3

杂质总量(%)

≤1.0

GB1351-2023二等质量要求

4

杂质(矿物质)(%)

≤0.5

GB1351-2023二等质量要求

5

不完善粒(%)

≤6.0

GB(略)质量要求

6

色泽、气味

正常

GB(略)

7

硬度值数

≥60

GB1351-2023

8

面筋吸水量(%)

≥180

GB/T (略)

9

品尝评分值(分)

≥70

GB/T 20571-2006

10

色泽、气味(储存品质)

正常

GB/T (略)

11

铅(以Pb计)mg/kg

≤0.2

GB2762-2017

12

镉(以Cd计)mg/kg

≤0.1

GB(略)

13

总汞(以Hg计)mg/kg

≤0.02

GB(略)

14

总砷(以As计)mg/kg

≤0.5

GB(略)

15

脱氧雪腐镰刀球菌(ug/kg)

≤300

GB(略)

16

玉米赤酶烯酮(ug/kg)

≤60

GB2761-2017

质量索证要求:所提供的质检报告内容要真实,需提供具有CMA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质检报告内容不符合买方要求的不能参与本次交易。质检报告包含(略)。检测项目按照质量(略)项。

合同签订后提供收购发票、资金流水等资料,用于证明所发小麦为2023年新收获的新疆冬小麦。

五、交易方式及交易资格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交易,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交易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或青海粮食交易中心网站((略)com.cn)或((略)com)“竞价交易入口→我要卖粮→参加竞价交易→4月22日青海省省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专场”参与交易。凡国(略)发交易市场粮食交易规则(试行)》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六、(略)

(一)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二)未在国家粮食(略),需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三)办理会员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购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略)

6、交易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原件

8、(略)

(四)新注册会员需签署《交易授权书》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交易中心将密钥、CA证书、用户代(略)善保管。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密钥遗失、信息泄露(略)

七、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买卖双方按拟交易数量交纳110元/吨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4月22日12时前存入青海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并到帐。

名 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确保正常开展(略)。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如遇问题,请致电青海粮食交易中心。

(二)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向买卖双方收取。

(三)未成交的不收(略)。卖方可在交易会结束后的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略),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交易中心对其暂存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并处置利息。

八、交割

(一)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发货至买方存粮点交货价格;成交后,买方可派人至卖方发货地监督发货,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发货数量以买方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收货时进行检斤检质。

(二)交割过程中,由买方出具《入库通知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卖方接到《入库通知单》后(略)知单》的真实性,方可发货。买卖双方对已接收的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线上填写《验收确认单》并盖章。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

九、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2日12时前。地点:国家粮食青海交易中心交易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湟水路20号)。

十、其他

交款时间、提货时间、损耗处理及违约判定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卖双方线下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

国家粮食青海交易中心

青海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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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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