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维素制药项目装修及设备安装改造项目 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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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维素制药项目装修及设备安装改造项目 澄清公告
2024-04-17

各投标人:

本项目有如下澄清内容:

一、本项目因报名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现调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 2024 年4月 22日16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5 月 8日 14时 30 分00 秒。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调整为如下: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

1.本合同开工且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30%,即人民币 万元。

2.工程全部完工预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 万元;

4.工程完工后,乙方提起验收申请,经质检、药监、消防部门、****管理部门和单位验收合格后预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 万元;

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

6.余款3%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

每次付款前,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9%专用发票后,5 日内付清;需开具增值税9%专用发票。

形象进度确认方式:承包人按程序向监理单位申报形象进度,监理工程师接到形象进度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报跟踪审计和审核,业主单位审定后付款。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计量结果将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形象进度确认原则:已完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形象进度为准。对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确定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对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工程师不予计量。

现场签证及变更的支付:承包人按程序向监理单位申报后,经过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代建单位、业主单位复核,结算审计后一并支付。

报名链接:https://www.****.com/view/27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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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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