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合格单位公示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申报程序进行申请受理,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县大码头镇屋子村雙庆百丰农资经营部符合农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除外)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略)4月23日,对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