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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市场物业用房公-15(收藏品市场5楼多功能厅旁)租赁权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此次招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龚先生 |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51****6627 | |
| 联系地址 | **市**西路立交桥旁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0000.00 元/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1个月内向出租方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 出租用途 | 经营类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5000元收取;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2、卫生费按照600元进行收取;水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按照出租方相关规定进行缴纳。 3、标的竞得人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4、合同签订:承租方在付清成交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物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6、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7、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8、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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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约2年2个月(自交付之日-2026年6月30日) |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4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5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5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项目附件 | (经营类)物业租赁协议(样本).doc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虞女士 | 电话 | 0579-****6623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H24-44)**横塘公园城市阳台玻璃房租赁权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市****公司 |
| 联系人 | 龚丽文 |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52****6639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市**街道横塘公园北门4-5号院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8000.00 元/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 出租用途 | 轻餐饮、咖啡等及各类活动的承接、策划机构等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招租房屋实际租金以提成保底(保底价为第一年成交租金)的方式收取,即出租方收取项目营业额10%提成,每季度收取一次。若一年提成总额少于保底价的,则承租方需补足。 2、营业后台由双方共同监管,营业收入统一存入指定账号内,每季度根据销售流水按合同约定提****银行账户。 3、房屋租赁首年出租方给予承租方1个月装修期(不包含在租期内)。装修期间,承租方不得对项目原建筑进行破坏,承租方对房屋、场地内外部的装修提升需提前通过出租方审核。出租方不负责对房屋的维修工作,如有装修需要的,在取得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装修。 4、履约保证金:按48000元收取。待三年履约结束且承租方将场地恢复原状后,出租方凭票据退回履约保证金;若一年提成总额少于保底价的,则承租方需补足,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三年**期提前结束则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5、房屋竞得人房租金交纳依照《横塘公园城市阳台玻璃房**协议》直接交至出租方。 6、合同签订:《横塘公园城市阳台玻璃房**协议》具体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7、按照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8、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9、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10、第一年成交租金已含玻璃房物业费。水电费按实际进行收取(其中电费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收取,水费6元/吨),按季度结算。 11、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备采购、员工工资、金融机构结算费用、手续费、货物采购、经营所需税费等)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双方收益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12、房屋以场地现状为准,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等危险物品存放标的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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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 免租期时间 | 1个月 |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项目附件 | 图片4.jpg 城市阳台玻璃房**协议(2) (1)(2).docx 图片1.jpg 图片2.jpg 图片3.jpg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9-****0170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