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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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JSJY(略)

(略)的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略)

1.2工程规模:建成规模3万吨/日,出水执行标准优于一级A,工程造价约386.65万元。

1.3工 期:(略)

1.4质量要求:(略)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略),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略)%,工程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略)

1.6 本次招标(略)。招标内容: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包括阀门更换、管道更换、曝气系统、管道防腐、金属结构防腐及池体防腐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等级类别: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根据苏建规字〔2(略)承包二级资质,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承接工程所需的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类。未发生(略),且上述业绩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信誉(略):

自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实施之日起无下列行为:

1.因拖欠民工工资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2.因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的。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略)有关部门暂停(略)

4.3.4企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其他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4.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略)。

4.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3年9月(含)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略)

4.9本项目不接受(略)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6时00分至2024年4月24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略)cn/EpointBidder/ssoLogin)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略)-5;新点软件 (略)。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略)。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略)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陆彩霞 联系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