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瓯江红”**公用集团党群服务中心创建服务项目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项目编号:WGSS-GYJT-Z-(略)(WSSCG-(略))
四、项目性质:(略)
五、项目名称:“瓯江红”**公用集团党群服务中心创建服务
六、预算金额:(略)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瓯江红”**公用集团党群服务中心创建服务 | 1 | 项 | 主要包括“瓯江红”**公用集团党群服务中心创建服务与企宣的优化设计,以及由此带来墙面改造、相关材料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7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市瓯海区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1601室或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邮箱((略)@qq.com)。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略):2024年04月17日起(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市瓯海区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1601室。
3.采购文件售价:(略)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一楼〔**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原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瓯越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中学**部南门边上〕。
十二(略):
采购人:(略)
地址:**市瓯(略)(原温瑞大道990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0577-86006686 传真:0577-86006686
地址:**市瓯海区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1601室
监督部门:**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高翔分理处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投标供应商(略)(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略)期限:(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略)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详见采购文件)
4.**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略)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略)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五、附件:(略)
(略)
(略)
2024年04月17日
**市公用集团所属(略)关于“瓯江红”**公用集团党群服务中心创建服务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略)受(略)的委托,就“瓯江红”**公用集团党群服务中心创建服务项目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市国有(略)。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4年04月22日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略),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6006686,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03730127@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市瓯海区全球商品贸易港3号楼1601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略)
(略)
2024年04月1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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