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93号)大连海事大学一批报废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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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 (略)

项目编号: (略)
保证金: (略)
企业性质: (略)
支付方式:(略)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略)
公告起止日期:(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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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略) 项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公告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现场展示时间 网络竞价时间 统一展示时间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详细信息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略)GR2024DL(略)
(2024年第1093号)(略)一批报废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转让项目(略)
(略)(略)
2024-04-24至2024-04-24 (下午14:00;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略)正门集合。参与本次现场展示的意向受让方需带身份证,登记后有序进入校园。)
2024-05-14 (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5月14日10:00;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3.如在延牌周期后竞价:延牌周期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10:00。加价幅度:人民币0.5万元及其整数倍。)
2024-04-24至2024-04-24 (下午14:00;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略)正门集合。参与本次现场展示的意向受让方需带身份证,登记后有序进入校园。)
暂无
1、本项目转让标的为6台报废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包括15吨蒸汽锅炉2台、20吨热水锅炉2台、40吨热水锅炉2台、40吨脱硫塔2台等。标的位于(略)东山锅炉房内。转让底价为190.1825万元,本项目挂牌底价包含增值税。 2、转让方已对6台锅炉完成注销使用登记证流程,受让方不得将锅炉移装或再次投入使用。 3、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为准,本项目涉及的清理费、运杂费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受让方须严格按照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书》及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自行负责装车、运输、卸车,受让方人员、车辆等进出转让方场所须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交易条件 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价款支付方式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说明 报价方式 受让/竞买资格(略) 是否(略) 受让方(略)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纳时间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交纳方式 收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10 个工作日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是(放弃(略))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前向大连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略)。 2、施工方案原则上不允许触碰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房屋图纸见本项目附件2。受让方不允许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对标的物进行拆运。 3、转让方在挂牌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评审并给出修改意见。意向受让方须在收到修改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并将最终版方案再次提交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由大连产权交易所转交至转让方再次集中评审。评审结束后转让方书面通知大连(略)通过审(略),未通过审核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全额原路退回。 4、转让方将(略)。受让方(略),所需费用和相(略)。 5、施工(略)。转让方将会同监理单位依据受让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及恢复方案进行现场验收。若未达到验收标准,由受让方继续整改,直至达标。施工及恢复须在交接进场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若逾期,以1万元/天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6、受让方承(略)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略)。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7、受让方须(略),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略)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扣全部成交款。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损失 8、标的情况及数量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8业评报字[2023]036号、辽宝业评报字[2023]037号)。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略),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知悉并同意本项目“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中全部内容,即“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前向大连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院出具的正式施工方案及恢复方案。2、施工方案原则上不允许触碰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房屋图纸见本项目附件2。受让方不允许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对标的物进行拆运。3、转让方在挂牌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评审并给出修改意见。意向受让方须在收到修改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并将最终版方案再次提交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由大连产权交易所转交至转让方再次集中评审。评审结束后转让方书面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施工方案及恢复方案通过情况,方案通过审核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参与受让,未通过审核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全额原路退回。4、转让方将委派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受让方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交接,所需费用和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5、施工结束后受让方需按照恢复方案进行恢复。转让方将会同监理单位依据受让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及恢复方案进行现场验收。若未达到验收标准,由受让方继续整改,直至达标。施工及恢复须在交接进场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若逾期,以1万元/天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6、受让方承诺对标的涉及的各项物资的后续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7、受让方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扣全部成交款。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90个日历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6)知悉并同意须持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部交接和施工完毕后盖章的《项目验收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7)知悉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8)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网络竞价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略)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略),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多次报价
1、意向受让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资源回收”。 2、意向受让方须分别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出具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出具证明未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 3、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B级或B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允许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万元。
交易机构受(略)
挂牌截止日17:(略)
(略)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若非(略),出现以下任何(略),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未按公告要求与转让方完成交接的;②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内部决策情况
(略)
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街道凌海路1号
单红军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略)A小型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 报名电话 现场报名地址 网上(略)
原女士
(略)
王先生
(略)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略)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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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招标公告
(2024年第1093号)大连海事大学一批报废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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