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4年西青区精武镇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ZL202402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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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人民政府机关 2024年西青区精武镇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略))(略)公告

发布日期:(略)

项目概况
2024年西青区精武镇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4年西(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4.9035 284.9035 其他建筑工程 详见附件:清单-202(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略):(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略)。 (4)本项目须配备①正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任命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技(略),需具备工程(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任命书(略)。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略))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略)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略)
时间: (略)到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方式:(1)添加微信号(略)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报名表(2)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书、报名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略)@163.com;并在邮箱正文处编辑“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发送文件,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4)文件售价:(略),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磋商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的规定收取保证金:40000元整。 收取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供应商对公账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磋商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号:(略) 磋商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上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6-21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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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4年西青区精武镇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ZL20240208)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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