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对2024(略)(调入)沈阳的松(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略)
时间:(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略)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略)((略)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略)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费公对公汇款凭证,还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项目名称”,发到公司邮箱(略),代理公司将于下班当日下班前将采购文件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