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对“**市******服务中心项目(重新报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项目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市******服务中心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开发区,占地面积15亩,利用现有1栋3层生产厂房等公铺设施,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镀铜、镀锡、镀镍生产线;二期建设内容为镀锡、镀镍生产线。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电镀面积150万m2/a。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酸洗及电镀等过程产生的酸雾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2、废水
项目产生的主要为综合废水、含氟废水、含铜废水、含锡废水、电镍废水、化镍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3、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废槽液、废槽渣、污泥等)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等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酸雾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塔处理后排放,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塔处理,各污染物排放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建成运行后,厂****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河。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厂内危废临时贮存设施暂存后统一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来自于各类设备、风机等。经过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市******服务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经济开发区内,****开发区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各种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环境质量原有的功能级别;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559-****399;
联系人:赵工
环评单位名称:****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551-****657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公众意见表下载: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RoMVCMDo7YM3FpVsj3oeFApwd=aiun 提取码:aiun。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还可以通过邮件、电话、E-mail等方式反映您的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将明确各类意见的接纳情况,若您有任何意见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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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