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祁门县金东新材料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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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黄山市祁门县金东新材料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略)委托(略)对“黄山市祁门县金东新材料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重新报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项目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略)

项目名称:黄山市祁门县金东新材料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祁门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15亩,利用现有1栋3层生产厂房等公铺设施,分两期建设,(略)镀锡、镀镍生产线。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电镀面积150万m2/a。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略)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2、废水

项目产生的主要为综合废水、含(略)

3、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废槽液、废槽渣、污泥等)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等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略),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塔处理,各污染物排放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建成运行后,厂内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略)后排入金东河。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厂内危废临时贮存设施暂存后统一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略)。

4、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来自于各类设备、风机等。经过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黄山市祁门县金东新材料科技服务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用地位于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内,选址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各种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环境质量原有的功能级别;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因此,本次评价认(略),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环评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征求(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公众意见表下载:http://(略)gov.cn/xxgk2018/xxgk/xxgk(略)/t(略)_(略).html。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RoMVCMDo7YM3FpVsj3oeFApwd=aiun 提取码:aiun。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还可(略),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将明确各类意见的接纳情况,若您有任何意见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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