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项目询价的公司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该项目预算控制价为(略)元,包括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材料要求
1.资质、营(略),均需(略)。
2.法人授权书,法人和代理(略)。
3.报价函及报价清单。
4.业绩(提供类似项目(略),以结业为准)及5种
类似宣传品样品。
五、投标截止时间 :(略)午18时00分(10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方式: 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将投标资料密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地区司法处财务装备科。